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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07_k/2017-07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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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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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解读报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精神,适应当前高速公路建设高效化发展需要,加强我市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保山实际,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起草形成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十三五”是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的关键时期,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是基础,以打造“品质工程”、建设“平安工地”,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贯彻全生命周期成本和安全责任理念,强化质量安全底线、红线意识,提升市内高速公路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促进我市高速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实现市辖项目全覆盖。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明显下降。高速公路项目一次竣(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显著提升。

二、《实施意见》起草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从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责任划分、加强工作管控、创新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提出了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是深化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高效化的指导。

《实施意见》以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为依据,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安全高效的发展理念,按照“质量为本、安全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引领、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切实提升质量安全服务水平和监督能力,促进高速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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