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的信息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更好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采集与报送
(一)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二)规划信息科负责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的信息采集、上传和更新,并负责请信息专家做好网络维护工作。
(三)网站各版块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国家、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国家授权的专业媒体上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等内容的信息,各科室(中心)信息进行梳理上传。
(四)各科室(中心)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将本科各科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信息报办公室。
(五)各科室(中心)所拟写文件(包括:市安委会、安委办,局党组、行政、党支部文件),必须经领导审阅,及时将电子版拷贝报办公室。
二、信息的审核与公布
(一)需要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或属于内部掌握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上传。各科室(中心)报送的信息,由规划信息科按照网站信息规范,统一字体、统一格式制作后,经局领导签发批准后方可公开。
(二)在信息公开前,应当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三)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自觉远离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
三、发布时限
各科室(中心)报送并经领导审核后的信息、文件,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登记录入。
四、信息更新
各科室(中心)应时刻注意涉及本各科室(中心)版块的信息动态,一旦发现有超时、过期、失效的网上信息,应及时通知规划信息科,要求进行调整、更新。网站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审核、登记、发布管理后台,设专人进行管理,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