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22-0113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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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2021年办理情况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提案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五化”发展战略,坚持扩大内需,提升开放水平,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等重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4件,交由市政府系统牵头办理的建议82件,占建议总数的97.6%;收到政协提案197件,交由市政府系统牵头办理的提案174件,占提案总数的88.3%。

(一)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截止2021年10月底,82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与代表的面商率100%,满意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72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3件,办理结果为C类的7件;办理结果公开的76件,办理结果不公开的6件。174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与提案者的面商率达100%,满意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156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7件,办理结果为C类的11件;办理结果公开的155件,办理结果不公开的19件。

(二)2020年B类续办续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有B类续办续复建议4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其中,办理结果公开的3件,办理结果不公开的1件,2件转为A类,1件转为B类,1件转为C类;有B类续办续复提案13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办理结果公开的11件,办理结果不公开的2件,12件转为A类,1件转为C类。

(三)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情况

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其中1件为主办件,2件为协办件,办理结果都是A类、公开;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为协办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办理省政协交办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案3件,其中1件为主办件,2件为协办件,办理结果全部为B类、公开。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以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市“两会”期间,市人民政府领导亲自参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小组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长和4位副市长分别亲自督办5件重点建议和14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逐件阅批重点建议提案,对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将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列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的工作之一,认真进行跟踪督查。市“两会”结束后,及时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认真梳理,市政府办公室逐一进行登记、分类,并根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负责办理的部门和单位工作。

(二)强化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由秘书长牵头负责、副秘书长综合协调、督查室主任亲自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明确时限,完善办理制度。2021年4月30日,市政府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21年5月27日,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制度、程序、方式和时限等有关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四)注重落实,强化协商沟通。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科室之间、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以及与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之间的协商沟通,确保了办理工作信息畅通。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协商沟通,办理前,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准确了解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意图;办理中,带着初步办理方案,征求意见,共同完善办理方案和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后,发放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对“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五)确保质量,加强督查催办。办理工作交办会议以后,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不定期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催办;2021年7月13日至15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组成2个组,分别各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参与,对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2020年B类建议提案续办续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建议、提案,促进了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的答复文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办理工作质量。

市政府系统虽然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但与代表和提案者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市政府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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