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3-011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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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办理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8件,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53件,占91.4%;收到政协提案248件,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229件,占92.3%。
(一)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底,53件人大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了人大代表,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35件,为B类的4件,办C类的14件;办理结果公开的47件,不公开的6件。229件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了提案者,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219件,为B类的6件,为C类的4件;办理结果公开的211件,不公开的18件。
(二)2021年B类续办续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有B类续办续复建议3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办理结果1件转为A类、2件转为C类;全部公开。有B类续办续复提案6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办理结果4件转为A类、1件为B类继续办理答复、1件转为C类;全部公开。
(三)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情况
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为协办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为协办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1件;办理省政协交办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提案1件,为主办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市“两会”期间,市人民政府领导亲自参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小组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长和5位副市长分别亲自督办6件重点建议和16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逐件阅批重点建议提案,对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将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列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的工作之一,认真进行跟踪督查。市“两会”结束后,及时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认真梳理,市政府办公室逐一进行登记、分类,并根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负责办理的部门和单位工作。
(二)强化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由秘书长牵头负责、副秘书长综合协调、督查室主任亲自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明确时限,完善办理制度。2022年5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6月2日,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制度、程序、方式和时限等有关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四)注重落实,强化协商沟通。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科室之间、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以及与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之间的协商沟通,确保了办理工作信息畅通。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协商沟通,办理前,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准确了解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意图;办理中,带着初步办理方案,征求意见,共同完善办理方案和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后,发放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对“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五)确保质量,加强督查催办。办理工作交办会议以后,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不定期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催办;2022年8月17日至19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组成2个组,分别各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参与,对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2021年B类建议提案续办续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建议、提案,促进了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的答复文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办理工作质量。
三、下步工作计划
市政府系统虽然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但与代表和提案者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和支持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进人民福祉。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办理。
(二)创新办理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在质量和效果,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这既是代表、提案者的愿望,也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尽最大努力解决提出的实际问题,推进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办理质量。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既要督查办理进度,又要督查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还要督查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情况。要适时对办理工作进行复查,对承诺给予解决的,切实抓好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积极推进实施;对工作取得新进展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向代表、提案者反馈情况;对代表、提案者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要再次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完善工作,争取代表、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
(四)抓好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提供组织保障。既要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承办工作队伍,更要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办理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切实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