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1/20240202-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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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办理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年大攻坚,八年大突破,十五年大跨越”奋斗目标,聚焦产业培育、项目投资、城乡发展、改革开放、生态保护、教育提升、民生保障、防范风险“八大攻坚战”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代表共提出建议95件,其中,确定由市级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5件,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89件,占建议总数的93.7%;经审查立案政协提案180件,其中,确定由市级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15件,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164件,占提案总数的91.1%。
(一)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了人大代表和提案者,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89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77件,B类的4件,为C类的8件;答复意见公开的80件,不公开的9件。164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的157件,B类的5件,C类的2件;答复意见公开的141件,不公开的23件。
(二)2022年B类续办续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有B类续办续复建议4件,截至2023年11月,已全部办理答复,都转为A类;答复意见公开3件,不公开1件。有B类续办续复提案6件,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有1件为B类继续办理答复,4件转为A类,1件转为C类;答复意见全部公开。
(三)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交办建议提案情况
一是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1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二是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三是办理省政协交办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提案1件,办理结果为A类、公开。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市“两会”期间,市人民政府领导参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小组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推进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认真牵头领办5件重点建议和15件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逐件阅批,专题研究,提出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认真审阅答复意见。将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列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的工作之一,认真进行跟踪督查。市“两会”结束后,及时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认真梳理,逐一进行登记、分类,并根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具体负责办理的部门和单位工作。
(二)强化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由秘书长牵头负责、副秘书长综合协调、督查室主任具体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明确时限,完善办理制度。2023年5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23年6月5日,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制度、程序、方式和时限等有关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四)注重落实,强化协商沟通。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科室之间、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以及与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之间的协商沟通,确保了办理工作信息畅通。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协商沟通,办理前,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准确了解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意图;办理中,带着初步办理方案,征求意见,共同完善办理方案和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后,发放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对“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五)确保质量,加强督查催办。办理工作交办会议后,采取不定期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催办;2023年8月22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组成2个组,分别各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参与,对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2022年B类建议提案续办续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建议、提案,促进了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人民政府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的答复文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办理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和支持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进人民福祉。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办理。
二是创新办理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尽最大努力解决提出的实际问题,推进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办理质量。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既督进度,又督质量,还督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情况。适时对办理工作进行复查,对承诺给予解决的,切实抓好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积极推进实施;对工作取得新进展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向代表、提案者反馈情况;对代表、提案者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再次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完善工作,争取代表、提案者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各承办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办理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