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1-120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1〕30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删减公开)
保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对标一流、争先进位,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十三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实现保山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稳就业,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的总体目标。
坚持保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注重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始终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继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制度,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人才结构,增加人才总量,彰显人才作用。通过育、引、培、用,初步建成能够支撑和引领保山跨越发展,规模适度、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持续抓治理,和谐劳动关系稳中向好。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实效性不断增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突出抓精准,人社扶贫取得阶段性胜利。行业扶贫全面决胜。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政治任务,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精准发力有方向;聚焦就业扶贫,确保稳定脱贫有支撑;聚焦技能扶贫,确保脱贫有动力;聚焦人才扶贫,确保脱贫有活力。
重点打基础,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明显。“一拖四”项目顺利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健全,设施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确保稳就业,战疫行动取得重大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时段指挥调度、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链条跟进保障、全方位援企稳岗、全过程跟踪问效。采取“免、减、返、延、缓、补、贷、保”等措施,打出一套援企稳岗政策“组合拳”。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按照“应享尽享、应兑尽兑”原则,主动对接企业,优化工作流程,做到社保减免“直接办”、资金发放“主动办”、日常业务“网上办”、待遇落实“快捷办”。
突出抓党建,队伍建设提升新高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高准则,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专栏1),但是工作中仍然有很多困难、不足和薄弱环节,与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要求我们在“十三五”规划取得各项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直面问题和短板,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改革,乘风破浪,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人社力量。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单位 | 2015年 基数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8.2 | 〔10〕 | 〔13.81〕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1.6 | 〔2〕 | 〔2.39〕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1.33 | 〔1.9〕 | 〔2.27〕 |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61 | ≤4.5 | ≤4.3 |
5.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5.5 | 5.6 |
6.转移农业劳动力人数(人社部门) | 万人次 | 263.9 | 〔410〕 | 〔430.81〕 |
7.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 万人 | 0.75 | 〔4〕 | 〔4.24〕 |
8.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1.7 | 〔10〕 | 〔10.35〕 |
9.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亿元 | 8.3 | 〔40〕 | 〔48.49〕 |
二、社会保险 | ||||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 | 95 | 95 |
1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12.59 | 21.68 | 25.07 |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141 | 135 | 147.11 |
1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万人 | 8.45 | 8.56 | 10.35 |
1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 万人 | 13.31 | 14 | 18.1 |
1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1970 | 年均增长 | 2672 |
16.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 | 万张 | 160 | 250 | 240.19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6.54 | 7 | 8.51 |
18.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11 | 1.35 | 1.89 |
1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 | 11 | 12 | 12 |
20.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0.66 | 〔1.03〕 | 〔1.1〕 |
21.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 | 22.69 | 〔18〕 | 〔42.26〕 |
22.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人数(含专项能力) | 万人 | 11.33 | 〔11〕 | 〔15.45〕 |
23.技师、高级技师人数 | 万人 | 0.05 | 〔0.05〕 | 〔0.09〕 |
24.人才贡献率 | % | —— | 力争22 | ——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25.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3.4 | 年均增长 | 二类区1.8% 三类区3.6% |
2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6 | ≥98 | 96.67 |
27.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86 | ≥91 | —— |
2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审限内) | % | 100 | 100 | 100 |
29.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县级城市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3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100 | 99 | 100 |
注:〔〕为5年合计数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紧扣省委、省政府赋予保山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发展定位,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一、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
(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部署在云南交汇叠加,为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红利。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精耕细作阶段,中缅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一线两园”境外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有利于保山在内引外联中开拓发展新空间。我市以建设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为抓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将迎来高速优质发展新机遇。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为保山创新发展提供新机遇,为保山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创造机遇。保山绿色能源、硅基材料和特色生物资源等十分丰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转化应用,叠加东部和南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保山突破性发展硅基新材料、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带来新机遇。现代新兴产业体系建设过程将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将有效缓解我市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促进高质量就业。同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高素质人力资源体系与之匹配,将带动保山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云南”、“数字保山”建设引领信息化驶入快车道,电子政务进入一体化、协同化发展新阶段,“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将为我们构建更加集成化、高效化、便捷化、智慧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赋能助力。
二、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
(一)经济下行长期化带来的促进就业创业压力。国内投资增长后劲不足,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市经济发展项目储备不足、有效投资滞后、内需支撑不够、创新能力较弱、新兴产业带动能力不强,给解决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问题带来巨大挑战。
(二)人口结构老龄化带来的社保体系建设压力。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劳动人口负担持续加重,“未富先老”问题更加突出,对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产业升级加速化带来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竞争压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密集出台“人才新政”,呈现出参与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待遇更加优厚、引进门槛逐步降低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了人才优势地区的“马太效应”、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挤出效应”、对基层人才的“虹吸效应”。如何为我市的产业升级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对建好建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对于地处边陲、发展滞后、人才缺乏的保山来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困难更大。
(四)经济发展多元化带来的劳动关系协调压力。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衍生出更加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导致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难、社保缴费监督难等问题更加突出,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的挑战更加严峻。对现行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发展和作用发挥提出了巨大挑战。
面对困难和问题,“十四五”时期,全市要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均衡发展,不断补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短板,帮助人民群众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在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为新时期保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人力资源支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不忘初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针,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突出重点,坚守底线。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条主线,聚焦困难群体,围绕短板弱项,织密扎牢保障“安全网”,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目标导向,深化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设置合理预期,立足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锲而不舍推动发展。
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方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协调各方资源,共建共享,切实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主要指标,深入研究指标内涵要义,以服务“两区一地”建设为目标,分阶段细化实化量化指标,制定实施方案和路径措施,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活力,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利保障机制,抓住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契机,创造更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使城乡劳动者体面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从市情出发,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努力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继续提升社保基金运营水平,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两区一地”建设,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有利时机,结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满足保山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制度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运用腾冲柔性引才基地等引才平台,采用顾问指导、兼职服务、科研和技术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加大对急需人才的招引力度,推进全市以灵活方式实现人才共用。充分发挥乡情的情感纽带作用,鼓励在外保山籍人才回保山创新创业。以保山公共实训基地为依托,打造保山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职业技能培训辐射中心。以保山现代化考试基地为依托,打造滇西人才测评辐射中心。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明显提升。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加大对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的关注,进一步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推动智慧人社创新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数字云南”、“数字保山”建设为契机,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打造“智慧人社”新局面,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指 标 | 单位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2020年基数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指标 属性 |
一、就业 |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0〕 | 〔13.81〕 | 〔12〕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2〕 | 〔2.39〕 | 〔2.2〕 | 预期性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1.9〕 | 〔2.27〕 | 〔2〕 | 预期性 |
4.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5.6 | ≤5.5 | 约束性 |
5.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 | ≤4.3 | <5 | 预期性 |
6.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 万人次 | —— | —— | >5.4 | 预期性 |
7.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 亿元 | 40 | 〔48.49〕 | >39 | 预期性 |
8.扶持自主创业 | 万人 | 4 | 〔4.24〕 | >2.6 | 预期性 |
9.创业带动就业 | 万人 | 10 | 〔10.35〕 | >6.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5 | 95 | 95 | 约束性 |
1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21.68 | 25.07 | 26.57 | 约束性 |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135 | 147.11 | 146.5 | 约束性 |
1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万人 | 8.56 | 10.35 | 11.06 | 约束性 |
1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 万人 | 14 | 18.1 | 20.96 | 约束性 |
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 | —— | —— | 80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
1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7 | 8.51 | 10 | 预期性 |
17.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 万人 | —— | 1.07 | 1.89 | 预期性 |
18.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 | —— | 0.4 | 预期性 |
19.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万人 | —— | —— | 0.4 | 预期性 |
20.紧缺专业硕士,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 | 人 | —— | 〔175〕 | 〔>200〕 | 预期性 |
21.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35 | 1.89 | 2.7 | 预期性 |
22.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1.03〕 | 〔1.1〕 | 〔0.9〕 | 预期性 |
2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 | —— | 〔4〕 | 预期性 |
2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 | —— | 〔0.55〕 | 预期性 |
25.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 | —— | 〔11〕 | 预期性 |
26.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 | —— | 〔>0.15〕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
2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100 (审限内) | 100 (审限内) | >90 | 预期性 |
2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 | 82 | >60 | 预期性 |
2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9 | 100 | ≥96 | 预期性 |
3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 | —— | ≥98 | 预期性 |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 |||||
3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 个 | —— | —— | 120 | 预期性 |
32.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 亿元 | —— | —— | 6.3 | 预期性 |
33.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 万人 | —— | —— | 0.159 | 预期性 |
六、公共服务 | |||||
3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250 | 240.19 | 241 | 预期性 |
注:〔〕为5年合计数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贯彻市场主导就业、政府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保住就业最底线,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转变发展理念,建立有利于吸纳就业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布局重大调整时,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予以权衡,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转变为持续扩大就业的过程,将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转变为拉动就业能力持续提升的过程,将城乡二元经济变换的过程转变为城乡统筹就业的过程。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构建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围绕就业共同发力的宏观政策体系。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各级各行业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时,统筹评估对就业岗位的影响,提前预判失业风险,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安置方案。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贯彻稳就业政策,落实保就业责任的考核体系。将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群体中的重中之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
二、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一)聚力延长产业链,带动就业链。“十四五”时期,以先进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根基,向产业链价值链两端拓展延伸,在新材料、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科学嵌入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大数据服务等要素,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全部投入中的占比及产出服务化,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在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布局中,加强产业规划与就业的衔接,通过产业链延链补链,带动延伸“就业链”。
(二)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就业。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切入点,把扩大就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立足县域不同区位和产业特点,发挥资源优势,突出抓好产业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本县域内的龙头企业,迅速扩充县域经济总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扩大就业与助推县域经济良性循环。
(三)支持和规范发展就业形态。牢牢把握“数字云南”、“数字保山”建设、发展“数字经济”契机,着力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业与就业结合。鼓励新业态蓬勃发展,以新业态为引擎扩大就业,落实支持新业态企业同等享受创新创业发展优惠政策。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马路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空间。进一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促进灵活就业,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三、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创造新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岗位。
(一)优化升级创业环境。加大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创新创业倍增就业。聚焦“三张牌”、大数据、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努力使创业成为新的就业增长动力。
(二)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社会机构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实施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大创园、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创业孵化器。鼓励构建“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树立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学生创业园实行成效评估及奖补支持。
(三)鼓励各类群体创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计划。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特色化、定制化、专业化创业帮扶。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政策。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支持计划,提升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全方位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对接创业团队,形成“政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化市场运作”的创业发展格局。
四、盘活人力资本拉动就业
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将培训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要求。
(一)大力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
(二)积极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鼓励农民工、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
(三)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对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增强“造血”功能。针对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培训工作。
五、统筹城乡一体平等就业
推进就业制度平等,积极消除户籍、地域、性别、身份等一切影响公平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城乡一体的公平就业环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平等服务。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创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鼓励企业把工厂建到农村,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
(三)有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发展。大力提升农民工职业素质和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劳动权益维护,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市民化发展和社会融合,农民工市民化程度显著提升。
(四)加强全方位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开发“保山掌上就业”平台,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就业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优化流程、精简证明,为广大企业和求职者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用人单位公开、公平、公正招人用人机制,努力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就业政策推介广覆盖。
六、加强援助保障托底就业
(一)继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无法实现市场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落实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托底援助政策,确保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加强对去产能任务较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地方的就业援助,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制定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措施,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筑牢保就业底线。强化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制定援企稳岗政策工具箱和服务举措,合理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发挥大企业在稳就业方面的带头作用和特殊作用,充分释放“外溢效应”,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持续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第二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一、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成果,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贯彻落实“先保后征”原则,严格执行征地过程中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政策,严格征地社保审核。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以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为重点,贯彻落实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平稳推进。认真落实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配合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实施失业保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根据国家部署,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
(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和制度运行效能。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及监管
(一)强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制度措施,优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探索第三方参与专项检查,推进监管软件及财务一体化风险预警模块应用,提高监管效能,提升风险防控质效。积极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增强基金管理风险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沟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推进基金监管队伍廉洁化、专业化。
(二)加大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力度,强化投资运营监管。积极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委托投资运营工作。
三、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落实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建成省级信息平台,提升市、县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合理定位各级经办机构职能,适应实现省级统筹、全国统筹的要求,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岗位设置,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信息化工作。参与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推进经办管理线上线下衔接互通。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据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
第三节 建设需求引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围绕我市“两区一地”建设需要,建设需求引领的高水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创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
(一)健全培养引进机制。科学构建人才培训管理体系,强化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培养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外出参与培训学习,鼓励现有人才赴市外、省外、海外自费深造,择优遴选县级以下农业、教育、医疗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省级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加强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数量预测,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增强人才引进针对性。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简化引进手续,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在保山、服务保山。进一步健全完善柔性引才政策,促进柔性引才对接、落地的精准化,保证柔性引才效益长效化。积极发挥旅游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底蕴等优势,加大招才引智与旅游推介力度,着力将腾冲打造为国内一流的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基地,引八方英才认识保山、关注保山、集聚保山。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柔性引才基地作为柔性引才的重要载体,根据全市人才和项目需求情况,每年组织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社会事业急需的高级专业人才、管理人才休假疗养,开展智力服务。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的人才工作考核,落实用人单位对人才业绩考核的主体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晋升、奖励、收入分配及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提高评价主体的专业素养,加强知识结构、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系统培训,建立培育人才评价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和市场专业中介力量参与评价。
(三)健全激励机制。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分配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力度,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强化荣誉激励,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奖励机制。
二、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支持、发挥作用、激励保障、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培养聚集一批引领支撑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人才队伍。
(一)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熟悉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精通民族历史、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理论型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医生、农业科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方流动。
(二)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基层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通过兼职兼薪、柔性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一批生态环保高、精、尖、缺人才,培养一批基础研究、试验研发、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三)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眼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国际贸易、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文交流等重点领域,培养引进具有世界眼光、熟悉国际惯例、通晓周边国情、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优秀创新人才。
(四)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目标,着力培养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高素质各类人才,保持人才总量的持续增长和质量的有效提升,有效调整高层次人才与发展间的结构性失衡。
(五)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把专业实践能力、实际业绩贡献、考核结果、基层工作年限和直接服务乡村振兴等作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方和基层一线流动,对到艰苦边远地方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给予适当倾斜。
三、持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完善职称管理配套政策,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全面完成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在系统内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展急需紧缺人才研修培训。
(三)搭建人才发展平台。依托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入驻,发挥培育人才引擎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和众创空间等平台作用,吸纳和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来保创新创业就业,推进园区人才服务工作站建设,切实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的契合度。
(四)完善人才配套服务。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健全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党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机制,为人才在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优良环境。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服务事项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便捷化。
(五)建设人事考试基地。以“做强保山,辐射滇西”为目标,以“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理念,以确保人事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和人事考试安全为主线。依托保山技师学院现有资源,进行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建成可容纳1万名考生的标准化笔试考场,20个信息化面试考场,具有配套功能齐全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密和评卷场室,以及设施完备的会议室、考试指挥中心、档案室等为一体的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为人才选拔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节 加强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市绿色水电硅材、大文旅、现代农业、大服务业、特色产业等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以服务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为目标,坚持“强基础、建平台、抓竞赛、推改革、促提升”,积极参与“技能云南”行动,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
一、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着力完善全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机制,营造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和培训基础平台建设。
(二)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按照部署,做好职业资格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的有效衔接,积极参与探索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国际互认。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或工种,以及养老、儿童、殡葬服务等兜底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职业或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对民族特色工艺、本土风味餐饮、特色种植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或模块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补充。
(五)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企业激励为主体、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评聘、应征入伍、单位招考、工资待遇等方面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一)突出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我市“三张牌”建设需要,着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解决技术难题、实现安全生产、培养后备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努力壮大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为重点,充分发挥有绝活绝技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作用。健全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充分发挥企业首席技师在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组织推进作用。
(三)提升技工教育发展质量。支持市内技师学院创建国家级示范技师学院和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支持市内技工院校加快建设一批面向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服务业等专业。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层次。
(四)推动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内技工院校实训资源和平台,建设成为区域内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平台,打造资源共享、技能人才共同培养的校园公共实训平台。深化校企融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优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合作机制,加大引企入校力度,鼓励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建立实训基地、生产基地、研发中心,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共同培养科研型、生产型、销售型人才,厚植技能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全面建成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确保本地人力资源得到科学、现代、标准的培训与实训,提升大众创业、就业技能水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丰富、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参与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参与做好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鼓励企业组织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搭建院校培养与企业实操相融合的新型师带徒技能传承平台。鼓励民间通过以师带徒和专业化培训方式培养一大批扎根保山民间的工艺传承人和技能人才,依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特色(乡)镇、特色村(社区),制定完善相应技能品牌打造政策,鼓励其创新工艺、研发新品、弘扬保山民族民间工艺文化,在全国、全省树立保山技能品牌。
三、不断完善技能人才竞争选拔制度体系
(一)以世赛、国赛为重点打造竞赛品牌。对标世界技能大赛项目和技术标准,积极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向省内、国内选送优秀选手。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重点组织咖啡、普洱茶、木雕、银雕、汽车喷漆、烹饪等项目的国际和全国、全省性技能大赛。
(二)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依托我市两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作用,开展全市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系列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技能、比技艺热情。开展政府引导、工会动员组织、行业企业集团实施、社会组织各方参与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职工中形成学技术、赛本领、展风采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技能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持续加强对技工教育发展、技能人才发展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围绕发展技工教育、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和高技能人才表彰等强化宣传报道。大力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崇尚劳动、尊重技能的社会风气,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技工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政策完备、制度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打造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区域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更好满足企业、劳动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全力服务我市“两区一地”发展目标和“三张牌”建设需要。
一、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制机制
(一)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抓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市场培育、活动规范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二)明确服务管理职能职责。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责任,健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司法、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等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能职责。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及机构队伍建设,奖励有特殊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
(四)健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畅通流动渠道、规范流动秩序、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健全人力资源流动市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引导人力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丰富人力资源流动渠道。
二、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更好服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大战略,创新服务模式,广泛开展联合招聘、灵活就业、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劳务协作等服务,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活力。
(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兼并、重组、联盟,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互联网企业跨界兼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发展。完善诚信建设制度,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拓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严格行业自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一)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和协同共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监测等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公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展动态等。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事项协调处理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行业自律规范,促进行业平等竞争。
第六节 创新具有活力的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专业优势,提升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抓好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各行业特点和需求的考核机制。支持各行业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处分等规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政策。
二、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
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直聘等方式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
三、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四、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进一步发挥好表彰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规范创建示范工作。认真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等国家级和国家各部委表彰奖励工作。认真组织推荐选拔省突、省贴优秀技术人员工作,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我市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七节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坚持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工作原则,遵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制考核评价。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问题。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开展对重点行业用工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
(二)推进创新改革积极应对挑战。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开发“和谐劳动关系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劳动关系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探索建立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三)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打造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升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劳动关系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系统,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
二、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贡献参与分配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全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二)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和工资支付制度。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度。为低收入群体、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事前指引,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
(三)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探索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力争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推动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探索推进有关社会组织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础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争议协商预防制度,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机制,强化属地化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创新办案方式,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健全仲裁办案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完善裁审衔接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案范围和法律适用。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创新办案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协同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调解仲裁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八节 抓实防贫减贫服务乡村振兴
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强化防贫减贫工作措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一、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抓住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契机,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力争实现相对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加强劳务协作,实施定向输出。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留得下、能增收”目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对接,提高就业扶持覆盖面,建立公益性岗位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健全巩固低收入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
二、发挥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
实现低收入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落实国家代缴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的衔接,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保障低收入人员失业保险权益。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防止因伤致贫返贫,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等服务活动。
四、加强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
加大对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落实技工院校招收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努力使更多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工作,校地精准对接,以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对农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
第九节 以“智慧人社”为牵引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人社全业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汇聚人社大数据资源,探索人社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人社”管理服务能力,以牵引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实施人社智慧化建设、能力专业化建设、事项标准化建设、内容品牌化建设“四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人社服务智慧化建设
结合“数字云南”“数字保山”建设理念,以打造智能化经办、智能化管理、智能化监管、智能化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完成数字化改造,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系统平台上,实现人社全业务平台、数据、服务的横向和纵向整合,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人社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打造全面的智慧人社。
(一)基础设施完备的智慧人社。进一步积极参与建设完善各类人社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基于云计算、超融合、容器化等先进IT支撑技术,建设高效、弹性的人社基础运行支撑平台,满足日益多变的IT计算、存储需求需要。基于最新硬件、先进人工智能、安全认证、数据汇聚等技术,参与建设和完善人脸库生物特征库、统一可信认证平台、密码服务设施、OCR识别系统、可靠消息传输、统一日志、统一授时等基础平台,满足各类人社系统实现智能化的基本需求。
(二)信息化系统健全的智慧人社。积极参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人社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参与以智慧人社为目标对已建系统进一步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其余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建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系统,实现全人社业务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技术与业务模式融合创新,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推进全人社业务涉及的业务、材料、单据、证照、档案、资金等方面实现数字孪生。广泛设计业务协同场景,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服务机制,以智慧化办理为目标,实现协同办、打包办、自动办、智能办。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对各项业务办理进行监控分析,筛查违规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业务防风险能力。
(三)数据资源丰富的智慧人社。进一步完善人社大数据平台,参与建立统一的人员基础信息库、单位基础信息库、生物特征资源库等人社基础数据库,并逐步整合人社各领域业务系统生产数据,实现人社各领域的业务数据全面整合及深度治理和应用,建立人社数据多元汇聚交换机制,实现人社内部、外部和横向、纵向的数据共享交换。实现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体育、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根据省级安排部署,构建人社大数据的识别、筛查、溯源、评价、预测、预警、精算等应用能力,赋能人社业务流程改进、资源配置优化、基金全程监管、风险全息防控、政策执行评估、基金平衡测算、宏观决策分析等业务工作。
(四)服务广泛便捷的智慧人社。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及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制定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目录,努力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客流量大的互联网渠道等外部服务渠道拓展,通过各种群众常用的渠道提供人社服务。加强基层服务平台服务信息化供给能力,引导基层服务利用信息化能力持续开展创新,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在人社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人社服务进一步智能化转型,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互动服务、引导服务。
(五)底座坚实安全的智慧人社。参与推进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国产密码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保护,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水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安全风险监控平台,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完善运维体系建设,推进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提升运维规范化水平。
二、服务能力专业化建设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树立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
(一)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把行风建设融入尽责履职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教育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持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式“综合柜员制”,推行审核审批前移,确保窗口首席代表或前端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直接办结一般事项。开发推广业务大厅智能服务终端,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分担实体窗口业务流量,精简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差评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倾斜。建立窗口经办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三、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对标国家”及“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
(一)持续推进“清、减、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保等问题。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取消证明事项。推动人社领域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成功经验并及时推广。
(二)制定“四个统一标准”。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为方向,执行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统一标准。梳理人社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内所有事项和权力清单内高频事项“五级十二同”标准化建设,统一事项要素标准,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编制统一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公告,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指引。
(三)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全市人社系统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根据设定依据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信息化手段应用、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及时作出调整。
四、服务内容品牌化建设
围绕我市“两区一地”发展战略,进行人社服务内容品牌化建设。
(一)打造人才服务品牌。以保山(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保山人事考试基地建设为依托,以“人才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坚持“政策围绕人才推、服务围绕人才办、要素围绕人才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打造人才服务品牌。打造高层次引才和育才平台,让更多创业创新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下来。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务体系和客户端,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由“一站式”向“一键式”转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零跑腿”服务。
(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人社服务品牌。以服务少数民族创业就业、民生保障为主线,打造人社公共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着力提升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设立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双语”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经办相关业务提供更为直接和便捷服务。
(三)打造边境友好示范区人社服务品牌。设立外籍人才服务站,拓宽外籍人员人社公共服务渠道和手段,加强跨境劳务协作,把外籍人员入境务工服务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范围,创造积极的外部环境,体现保山“温度”。
(四)打造产业服务品牌。聚焦“两区一地”发展定位、“三张牌”建设需要,围绕我市新材料(硅基)、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等发展战略,针对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设计覆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主要业务的标准化服务产品,优化服务模式、改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产业人社公共服务品牌。
(五)打造“短平快”服务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指导思想,对标立项、提质增效、深化服务,打造“短平快”服务品牌。按照全省人社系统统一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打通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边远艰苦地区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开放“短平快”服务窗口,让边远艰苦地区群众真正享受到人社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