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527-2-/2022-03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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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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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十四五”发展目标
第五节 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改革强社,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
第二节 服务立社,打造优质为农服务生力军
第三节 优化网络,构建现代流通服务新格局
第四节 夯基建社,巩固供销合作社发展根基
第五节 以企兴社,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六节 多措并举,助力脱贫地区可持续振兴
第七节 创新业态,积极培育供销发展新动能
第八节 文化支撑,塑造供销合作社响亮品牌
第九节 开放活社,拓展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
第十节 从严治社,推动改革和发展行稳致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保障
第二节 强化政策保障
第三节 强化实施保障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
附表:保山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指标表
保山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五年。在科学总结“十三五”发展成就基础上,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形成符合中央、省、市发展要求,切合供销合作社发展实际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将供销合作社真正打造成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对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供销合作社的关心指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市供销系统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方向,以为农服务为宗旨,深化改革、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争取出台配套政策
多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供销社作为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国家队”来打造,有效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一是将农民合作社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涉及农业农村重要工作任务安排给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二是成立相关工作机构。2004年保山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设立市、县两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2015年,批准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并将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改造升级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印发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方案》(保发〔2014〕20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8号)等促进改革发展的文件,并督促协调县(市、区)出台了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四是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12年至2017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2016年提请市政府批准设立市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农民合作社发展。五是推出了土地流转“山邑”模式、农民变“产业工人”的“公平”模式和以隆阳区丙辛公共管理合作社为代表的137个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涌现了一批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亮点,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农服务职责有效履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五年一次的先进评比表彰中,保山市供销社连续3次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获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表彰为“全国供销系统抗疫先进集体”,获省供销合作社表彰为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四次,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突出贡献奖”1次,腾冲市供销社2名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得到总社莅保考察调研领导和保山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整体发展实力稳步提升
(一)积极拓展经营业务。“十三五”期间,全市供销系统经济效益实现稳步增长,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125.82亿元,同比增长7.1%;销售总额123.64亿元,同比增长7.1%;汇总利润9862.49万元,同比增加23.72%。资产总额达到20.47亿元,同比增加6.07%;所有者权益12.48亿元,同比增加5.3%。销售总额、汇总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比2015年(“十二五”末)分别增59.13亿元、2975万元、4.6亿元、4.07亿元,分别增长1倍、53.8%、29.9%、48.9%;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在贯彻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的情况下,通过增设经营网点,强化便民措施,努力提高农资供应服务水平,化肥销售每年保持在33万吨左右,农药销售4100吨左右,销售农膜1000吨左右,同时做好淡储旺销和春耕备耕工作;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共有食用菌专业合作社44个,比2015年增加6个,食用菌产量5.2万吨,产值14.5亿元,比2015年增加7.99亿元;购进农副产品24亿元,销售98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16.07亿元、57.02亿元,分别增长2倍、1.4倍。
(二)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原“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其中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按照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模式注册成立了农民合作社服务有限公司,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专业性与综合性、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服务,承接政府的委托职能,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规范管理、社员增收。目前,市县两级中心从业人员达145名,为450多个农民合作社提供会计业务、教育培训、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管理、合作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并将服务内容逐步拓展到信息咨询、法律服务、贷款协调等领域,成为服务农民合作社的综合服务平台,有力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和供销社工作发展。
(三)破解涉农企业发展瓶颈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通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市供销社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201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发起,联合120户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入股资金1530万元,组建成立了 “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涉农企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供销合作社审核推荐和二次担保,共向52户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6490万元。同时,在联合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共为27户农民合作社提供互助资金2496万元。二是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2016年,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有效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并制定出台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基金来源、基金使用、基金管理、基金分配等。截止2019年,保山市市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达693.58万元,其中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从市级供销社资产收益中提取发展基金共计248.99万元。三是出台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和研究制定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对社有企业的成立、分立、重组、破产,社有资产的获取、投资、运营、拨付、收回与处置、资本收益,资金和费用及人员的监管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基层基础更加夯实
(一)创新思路,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基层社。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基、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托。近年来,保山市供销社结合实际,按照《基层社建设方案和分类改造计划》和基层社建设指导意见采取以社有企业为依托,与合作社、企业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密切。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采取以社有企业为依托,与合作社、企业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基层社,着力发展基层经营服务,基层社长期薄弱的局面得到扭转。目前,全市共有基层社88个,较2015年增加55个,增长167%,基本消除了乡级“三无”基层社.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627个,比2015年增加2736个,增长4.7倍;入社成员34.8万户,比2015年增加16.6万户,增长90.6%;成员出资38.4亿元,比2015年增加23.32亿元,增长154.6%;带动农户47.9万户,比2015年增加15.6万户,增长48%;全市413个贫困村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共有市级以上示范社587个,其中国家级52个、省级443个、市级92个,比2015年分别增加24个、228个、42个,增长85.7%、106%、84%。
四、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发展
(一)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强化指导服务。市级供销社认真履职,强化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加强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工作,推进了省供销合作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级联社认真开展基层社改造、市场运营工作,推进了直接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强化了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监管职责,逐步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及社有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市级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制定了管理办法,落实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要求,强化了为农服务抓手。
(二)加快发展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出台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帮助市级企业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市级资产公司加强与各层级社有企业间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全系统新发展社有企业9个,全市共有社有企业25个,其中全资15个、控股4个、参股6个,社有企业实力逐步增强。
(三)不断理顺社企关系,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各级供销社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不断创新运行机制,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从严治社,努力建设面向市场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加强了区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统筹运营,推进了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建设,坚持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任务。市县两级成立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管理逐步规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确保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级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持续稳定。县级联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争取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四)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引导基层社和合作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途径,以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强化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不断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逐步落实基层社、合作社社员“三会”制度。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社、合作社与社员利益分配关系持续规范。
第二节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是全市供销系统践行服务“三农”初心使命、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事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提出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描绘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综合改革阶段性成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从拓宽经营服务领域、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建设到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三个成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国内市场不断扩大,内需大幅提升,消费持续升级,农业农村释放出的潜力不断突显,加上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新型消费模式不断涌现,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生产和消费合作服务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动力。抓住内需扩大和消费升级有利机遇,有利于供销合作社深度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有效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给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从“脱贫攻坚”迈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业发展质量要求更高、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更高、农民生活品质要求更高,作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城乡加速融合发展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新舞台。国家正在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和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供销合作社在连接城乡、服务工农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将扮演更为重要角色。
应对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给供销合作事业赋予了新使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销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国际经济造成巨大影响的情况下,我国坚持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在农资供应、“菜篮子”“米袋子”和日用消费品流通等方面主渠道作用,为应对风险挑战起到了关键作用。供销合作社在应对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中保供“稳定器”和稳价“压舱石”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大有可为。
第三节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但也面临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深化综合改革、社会化服务能力、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巩固提升等方面的挑战。
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加剧大变局演变,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全球供应链调整重构,国际产业分工深度演化。“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事业在加快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依然充满挑战。
深化综合改革任务艰巨。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取得较好突破,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有待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需要久久为功。为农服务能力与农民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低,综合化服务成本高,给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增强经营服务能力方面带来严峻挑战。
社有企业实力有待增强。社有企业小而散、小而低、小而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存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居民消费升级和新兴消费增长对农产品流通方式提出了新要求,社有企业面临技术创新、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方面挑战,龙头带动和产业支撑作用还有待加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县级及以下基层组织薄弱。县级及以下基层社经营服务场所陈旧、人员老化、人才匮乏,市场经济适应能力普遍较弱,服务能力普遍较低,在资产盘活、资源整合、土地确权营运等方面遗留问题较多,薄弱社改造提升任务依然艰巨,村级社建设任重道远,扩大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等工作仍需加强。
社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全市供销系统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创新能力总体不强,受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因素制约,普遍存在经营服务领域窄、经营网点规模小、经营业务创新难、市场竞争力弱状况,全产业链为农综合服务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推进农产品冷链流通、食用菌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等产业发展力度有待加大,发展效益和质量有待提升。
第二章总体思路
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担当振兴乡村使命,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推动国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实施,为保山建设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宗旨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遵循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开放活社、从严治社的思路,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社有企业,壮大供销经济实力,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把全市供销系统打造成为党领导下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高效、保山特色更鲜明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保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彰显供销合作社的政治优势。完善党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水平和能力。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绿色发展,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共享水平,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三农”。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提升民众获得感。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不断完善生产、供销、信用、环境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体系,增进广大农民利益,提升民众获得感。
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增强发展新动能。遵循合作制发展规律,推动多种形式合作,完善合作利益链,构建利益共同体,将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组织优势和经营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绩效。
坚持因地制宜,凸显特色及优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鼓励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从实际出发顺势而谋,推动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不搞“一刀切”,确保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发展协同高效、行稳致远。
第三节战略定位
——惠农供销。遵循“体制改革、业态改造、产品改良、服务改进”的思路,让惠农举措更实在,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更紧密,基本建成综合化、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强化“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功能,着力促进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实现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和农民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畅通与农民群众利益联结渠道,丰富利益联结方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彰显“惠农供销”本色。
——科技供销。以科技服务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全面提升全市供销系统为农科技服务水平。用好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运用推广。
——效率供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改革系统集成,让组织体系更加完整、经营网络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打造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更好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高双线运行机制的整体效率。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推进供销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升经营效益,凸显“效率供销”特色。
——开放供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走“民主办社、开放办社”之路,加快构建系统内外联合合作机制,推动多种形式的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发展和融合发展。按照市场化发展方向,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推动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鼓励支持供销企业之间开展相互参股、业务合作,实现纵向横向联合发展。着力打造全市农资配送、城乡农产品消费合作和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张网”,构建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开放合作体系,激活“开放供销”活力。
——品牌供销。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根本方向,实施供销品牌创建行动,擦亮供销品牌。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及推广力度,强化标识规范使用和权益保护,完善品牌支持服务体系。不断巩固供销合作社现有区域公共品牌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加快培育更多的特色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和文化品牌。巩固提升“隆阳乡耕”“云上昌宁”“腾供销”等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培育打造其他区域公共品牌,加强与“一座保山”区域公共品牌合作。多种形式加强品牌宣传,扩大供销合作社品牌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推动供销企业经营服务由单纯经营产品服务向经营品牌、标准综合服务转变,塑造“品牌供销”保山形象。
——数字供销。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推动全市供销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供销合作社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为农服务信息共建共享,积极构建保山农资、农产品供销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第四节“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广泛开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助农增收机制、与农民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健全;为农服务的功能更加完备,全程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更加高效,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合作经济属性更加鲜明,治理能力更加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更加深入人心。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建设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靠得住、广大农民信得过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全系统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成效进一步凸显,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完善市、县(市、区)供销社“三会”制度基础上,稳步推进乡级“三会”制度建设有序建立。供销社双线运行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形成供销社双重职能互补互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良性发展运行机制。全面完成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农村乡镇实现基层供销社全覆盖,村级基层社达100个以上,社有企业达30个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程度不断提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以上,建设县级以上示范社300个以上。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市供销系统完成销售总额177亿元以上,年均增长7.5%;农资销售额17.4亿元以上,绿色农资占比不断增加;农产品销售额1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消费品零售额4.8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电子商务销售额4亿元以上,年均增长9%;食用菌年产量保持在5.5万吨以上,产值16亿元以上。
风险防控成效明显。社有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持续推进,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
第五节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发展壮大一批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供销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建成比较健全的供销基层组织体系,更好地在农村现代流通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中坚作用,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发挥枢纽作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独特作用,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
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更加鲜明,与农民利益联接更加紧密,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作用更加显现,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作更加高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现代治理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保山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改革强社,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
遵循“改革强社”思路,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
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学习借鉴省内相关州(市)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经验和做法,适时制定出台我市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县推进行动。以隆阳区、腾冲市作为全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不断丰富创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途径。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鼓励条件成熟的积极稳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积累经验带动发展,条件暂不成熟的要创造条件,扎实有序进行,加快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体系共建、涉农业务融合,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密切社有企业、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合作联合,更广泛地开展具有普遍需求的通用性服务和具有特定需求的专业型服务,拓展综合合作功能,提升综合合作水平。
加快推动“社企分开”。推进社有企业市场改革,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加快实现从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补齐改革短板弱项。加快落实“三会”制度,加快健全双线运行机制,加快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不断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向深入。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聚焦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关键性改革,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
二、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
完善联合社职能。着力提升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统筹能力,加强联合合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行业指导体系,着力夯实全市供销“一盘棋”,增强全市供销系统凝聚力和竞争力。推进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基地建设、产销对接、品牌培育、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方面跨区域交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统筹推进行业指导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纵向层级联系方式,优化横向社企关系,不断完善双线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联合社自身改革,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断完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提升统筹运用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的能力。
健全开放办社制度体系。支持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充分整合系统内外服务资源,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进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密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机联系。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在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县社和乡镇基层社入股领办、村社共建、治理规范的村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入社退社制度,对成员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完善“分级审核、逐级报备”制度,动态优化成员(单位)结构。鼓励社有企业在岗职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社有企业职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加快落实“三会”制度。坚持依法依章治社,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推动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善相关议事决策规则,保障社员权利,提升议事水平,有效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健全理事会会议机制,严格落实市、县级联合社理事会全体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的制度规定。加强监事会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监事会治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把完善机构、配齐人员、明晰职责作为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推进五县(市、区)“三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三、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理顺社有企业发展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坚持面向市场,推进经营模式创新,围绕服务保山重点产业布局,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龙头企业。进一步落实社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保障社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能力,压实社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合理限定并压缩社有企业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确保社有企业自主经营决策。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既要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防范重大风险,又要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干预社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切实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确保企业市场化运作更高效。
激发社有企业活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一步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市场化发展,整合系统内资源,按照“资产用活、资源用好、资金用实”的思路,盘活现有资产。开展联合合作,稳步推进供销企业集团化建设,促进各类优质要素资源向供销企业集团集中,努力打造上下贯通、跨区域、所有制横向纵向联合的现代企业集团,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做大做强供销经济。建立完善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优化社有企业顶层机构设置,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对不同类型的社有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积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综合运用超额利润分配、虚拟股权等激励手段,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
四、构建系统联合合作机制
完善各层级联合社上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组织体系和生产流通服务优势,完善各层级联合社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优先确保基层工作开展。做实并运行好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机制,健全考核体系和指标设置。推行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制度,优化双向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更好地推动上级联合社改进工作。
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跨层级合作。遵循市场规律,探索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方式,加强市、县两级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业务和资本联结,加强系统内资源整合。培育打造“大而强”的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发挥骨干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带动作用。扎根当地特色产业,培育“小而优”的社有企业,支持骨干龙头社有企业与小微社有企业以及基层社在业务上的联合合作。
第二节服务立社,打造优质为农服务生力军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不断推动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一、全面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以培育为农服务龙头企业为抓手,以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现代农业综合性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通过“组织+”“服务+”“产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做实、做细服务网络,建设“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惠农服务中心、村有惠农服务站”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推动服务对象由小农户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领域向主要经济作物延伸。
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提升生产性服务水平,从专业化专项服务向全方位综合服务发展;从单环节、多环节农业生产托管向全程农业生产托管发展;从农业技术推广向农业综合服务发展。为不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精细化服务,促进覆盖全产业链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后端环节的服务覆盖,逐步形成集生产、加工、品牌建设、销售、流通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助农增收。
构建新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坚持促进高质量发展服务导向,构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功能更完备的新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服务中心职能,完善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庄稼医院、农村电商运营、物流配送、农产品购销、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各项功能,并向多元化、专业化、综合化发展。
二、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服务能力
助力打响“绿色食品牌”。坚持创新引领,按照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保山现场会要求,支持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充分利用生态、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化等优势,提升绿色食品品质,强化绿色食品品牌建设,打响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引导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品质、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完善与农民利益联结,为企业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区过程中实现绿色食品附加值增加,农户和企业收入双增长。
培育特色乡村产业。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隆阳重点打造中国最好喝的咖啡;施甸建成全国最大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腾冲打造成为中国一流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县;龙陵打造成为全国石斛研学、加工、交易中心;昌宁红茶打造成为世界级红茶品牌;保山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优质肉牛生产加工基地的产业规划,深入推进“一县一业”建设,引导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根据产业和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适合本地的特色乡村产业。在农资供应、良种提供、电商扶持、农技支持、物流配送等方面支持“一县一业”创建和特色产业示范县建设,通过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肉牛、生猪、蔬菜、水果、咖啡、核桃、茶业、蚕桑、“两烟”、工业大麻等产业。
打造食用菌优势产业。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通过做强做大保山“食用菌”产业,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三、积极承担供给保障社会责任
保障农资供应。认真履行农资保供责任,在春耕秋播、化肥农药等国家调控以及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中发挥保供稳价作用。在全市范围优化调配各区域农资资源,及时纾解供需矛盾,保障有效应急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和需求预判,力争做到以销定购,防止出现急需农资无货、非急需农资囤货等供求不匹配问题。
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良种培育推广、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粮食生产稳定提升,有序引导调整粮食生产布局,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持续做好肥料、农药、种子采购调运。依托惠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队等,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储、销等全程服务,解决好农民后顾之忧。
担任社会责任。稳住社有企业、稳住项目投资、稳住经营网点、稳住销售收入,特别是稳住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主营业务,稳住县级及县以下供销合作基本盘,稳住农村流通产业链供应链,为实现经济社会“六稳”“六保”做出积极贡献。
四、强化科技教育服务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动力。推进新型庄稼医院试点,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庄稼医院,发展“农资+”技术服务推广模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培训服务。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实用人才培养、技能鉴定及评价等各类科技培训服务,根据不同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构建长效科技培训机制。
五、打造供销人才制度体系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快建立健全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培养一支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业的企业家队伍。创新基层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鼓励各地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把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企业负责人等吸纳到供销合作社队伍中来,充实优化基层人才队伍。
实施业务技能培训工程。结合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制定年度业务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培训重点,设计与培训对象相适应的培训内容,确保“教”与“需”有效结合。
第三节优化网络,构建现代流通服务新格局
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绿色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服务网络,推动“多网合一”,形成现代供销流通服务新体系。
一、完善供销合作社农资现代流通体系
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优势,利用农资经营渠道,推动农资、农药、农膜等经营网络下沉,依托各县农资公司开展定制服务,以定制服务引导销售,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一条龙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农资网络化经营新模式,通过对接电商平台与搭建本地平台相结合、建设电商服务站与恢复基层网络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与整合资源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规章制度等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提供精准化农资流通服务。扩大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比例。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生产作业、加工储藏、市场营销结合,延伸服务链条,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农村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服务平台,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积极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宣传服务,引导农民合理选择、正确使用农资产品,帮助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推进农资产品减量增效。
提升绿色农资服务水平。增强绿色农资、良种推广能力。顺应化肥农药“零增长”要求,加快推广应用有机、绿色、生态肥料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逐年提升生物化肥农药及低毒生物农药供应比重。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微生物菌肥、可降解环保农药等绿色农资推广直供力度。深化“技物结合”服务,提供病虫害防治、良种和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信息和技术服务。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树立科学、精准、生态防控理念,为农户提供更加绿色、环保的农业服务。
提高农资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加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及生物农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推广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切实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社有企业要利用渠道优势,积极向产业链条上游或下游延伸,将服务重心下移,与种植大户、专业农技服务站加强合作,提高流通服务效率,提升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水平。整合各类网络资源,规范购销渠道,构建统一采购、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的现代农资经营模式。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终端农资服务网点,解决农资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完善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保山特色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和销售市场特点,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布局,新建、升级改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打造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农产品进出口展销中心。在生产集中、商品化处理需求较强的产地,探索建设公益性田头市场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农产品信息、数据、物流、配送、仓储、冷链、质量安全溯源等为核心,积极打造基于农产品“进销存+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管理+物流配送+仓储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标准化、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
提高农产品市场配套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及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促进生产流通与消费紧密结合,探索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完善农残检测设备配套建设,提高农残检测效率和精确度,以保证消费者利益。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冷链、保鲜等配套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完善农产品分类、分级、加工、包装、储运、装卸以及金融结算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交易效率。健全农产品滞销信息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通过“832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企业开展农商互联、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发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农产品流通新模式。
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根据农产品生产规模和产业发展规划,分析产品流量、流向及储运技术要求,综合考虑居民消费水平和交通区位等因素,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布局。通过组建、控股或参股等形式,打造“采购+冷链+加工+配送”全产业链,合理构建保山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三、强化日用消费品网络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零售网点服务。完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功能,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对接,发挥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按照“创新商业模式、引领城乡消费”的要求,积极与“供销e家”对接,发挥平台引领和资源整合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供销社”,串联县、乡、村经营服务网点,巩固提升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地位。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优化物流、服务、体验、质量追溯等功能,提升社区零售网点服务水平。
探索发展乡镇商贸综合体。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络优势,因地制宜盘活利用基层供销社土地、网点资源或规模较大的便利店,发展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乡镇商贸综合体。实现大宗商品城乡一体化采购配送,加强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城乡居民享受“同城、同价、同质、同服务”下沉服务。
四、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探索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系统的行业
优势与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利用农资配送服务体系,就近收购农业废弃物,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回收组织构架,提高回收率。寻求与具有生产能力又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合作机会,承接废弃农膜加工利用,提高利用率。大力推广高效低毒环保生物农药和有机生物肥使用,主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回收网点实施“三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收购价格),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积极参与农村“三清一改”环境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建立工业品回收利用网络。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打造“互联网+”回收模式。积极寻求与省社社有企业合作机会,鼓励市县供销社有企业参与工业品回收拆解业务,加强与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联合合作,发展和建设加工利用基地。
第四节夯基建社,巩固供销合作社发展根基
着力实施“供销社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没有的新建、已有的规范、规范的提升”的原则和思路,夯实、打牢基层基础,着力把基层社办成规范、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加快打造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一、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
加快基层社发展扩面。通过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电商服务站改造等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改造薄弱基层社,努力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基层社空白地区投入力度。积极发挥县级社及其社有资本投资平台作用,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通过资产购买、争取政府支持等方式加快基层社建设。采取社有企业自建、与社会资本联建、吸纳社会主体加盟等形式,积极推进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有序扩大基层社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提升基层社发展质量。采取上级社和社有企业帮带、财政专项资金扶助、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入股投资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和升级,提升基层社运行质量。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把基层社改造成经营设施齐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体制规范、经营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组织。争取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基层标杆社,通过基层标杆社示范引导基层社提质增效。
创新基层社发展机制。强化基层社优先发展的工作导向,推动政府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争取财政项目资金更多投向基层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创新基层社用人机制,搞活经营体制,为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促进村级供销社发展。按照“村社共建、发展共谋、资源共享、事业共兴”的总体要求,把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优势结合起来,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动员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入股村级基层社,共创品牌、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围绕村内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突出特色,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模式,促进农业服务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整合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农村电商功能,推动村级层面组织融合、经营融合、服务融合。
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结。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吸纳小农户、组织分散经营农户,实现基层社与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广泛而紧密的利益联结。带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中,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形成广大入社农户增收致富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双赢局面。
二、提高县级社统筹发展能力
强化县级社职能作用。推进县级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进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密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机联系。加强县级社对基层社资产监督管理,提升整体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和统一运营水平。加强县级社统筹带动能力,合理规划县域内经营服务资源空间布局和规模,强化市场运营,实现社有企业与基层社相互支撑。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提升改造,抓好服务网点建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科学布局、协同发展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培育壮大工程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积极参与供销系统百强县级社创建活动。
加强县级社“三会”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县级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严格落实县级社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提高农民社员的参与度,保障农民社员话语权。切实强化县级社监事会监督职能,建立外部监事制度,积极吸纳外部监事参与联合社治理。
完善县级社运行管理机制。按照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联合组织要求,完善县级社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推进县级社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推进县级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合作,打造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涉农信息服务水平。
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和服务,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与供销合作社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产业,把握市场需求,鼓励基层社领办创办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推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为重点,鼓励领办创办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基层社整合系统内外部资源,发展具备生产、供销、信用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发挥基层社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跟踪指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分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出资入股创办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基层社参与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典型。依托基层社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社员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增强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提升农民社员专业技能。加强对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调查、指导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打破村界、乡(镇)界、县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联合与合作。成立联合社,提高生产规模化程度。在特色农业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农业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发展农技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资供应、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等服务能力;在农产品集散地,重点发展营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资源优势明显的区域,重点发展综合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拓展技术支持、加工仓储、金融信贷等配套服务。推进各级供销社积极领办创办产业型、区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探索推进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协同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坚持以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目标,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巩固提升,推动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项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政务代办、项目申报、政策咨询、法律维权、资金互助、业务培训等综合性、社会化服务。
四、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质量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遵循市场化发展规律,积极推动农村综合社实体化、企业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与社有企业经营网络对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整合内外资源,通过“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优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布局,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
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水平。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水平。巩固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连锁等服务,积极探索拓展再生资源回收、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环境治理等多样化服务,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办成农村现代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着力打造星级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扩大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推进与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融合发展,提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化公共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第五节以企兴社,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突出主业、提高效率,完善治理结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社有龙头企业,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
一、聚焦主业优化社有资本布局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聚焦为农服务主业,加强社有资本整合重组和优化布局,努力在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冷链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形成食用菌等若干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集中社有资本重点投向为农服务的主业及与主业相关的关键领域。
优化完善社有资本布局。按照优势产业聚焦、主业突出、业务协同原则,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重组。鼓励市县(市、区)社有企业或资产运营公司在自身业务领域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做强做精主业,打造骨干龙头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行业影响力、核心竞争力。新增投资重点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展服务领域及范围,支持并购重组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涉农企业。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不同业务板块的产业特点和发展战略,在对为农服务主业板块企业保持控股地位及实际控制力的基础上,多种形式稳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品牌、信誉、资源、业务等协同效应,有效放大社有资本功能。对于具备条件的社有企业,鼓励其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二、着力打造骨干龙头企业
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聚焦主业持续发力,采取投融资、资本整合、产业培育、争取优惠扶持政策等方式,分行业推动社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龙头企业。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对接区域发展战略,集中力量和资源,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加快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综合服务能力的骨干龙头企业。提升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服务带动力、社会责任履行力、改革发展创新力。
三、提升社有资本运营绩效
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社有资本收益分配机制。在保证社有企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社有资产收益监管力度,将社有资产收益统筹用于为农服务。
妥善处理问题企业。积极识别、清理亏损的非主业社有企业、存在风险隐患的空壳企业和“僵尸企业”,根据资产经营状况明确清理范围,通过划转调整、清理注销、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企业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对部分企业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选拔、配备善于处理该类问题的干部队伍,积极处置、及时止损。
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厘清社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压缩管理层级,完善管控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坚持社有企业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社有资本整合重组和优化布局,努力在农资、农产品、食用菌、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冷链物流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提升为农服务产业支撑能力。推动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建立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强化员工收入与业绩、企业效益和发展目标挂钩的激励机制,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规范社有企业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推动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灵活流动机制。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一线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尝试推进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五、提升社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社有企业涉及行业的供求关系、商品价格、市场形势、融资成本等指标的监测分析。定期收集不同行业、层级和地区的业务信息与财务数据,重点跟踪骨干龙头企业,深入行业研究,提高对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各级联合社及时进行调度引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指导社有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应对方案,有效做好风险防控。
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内控体系。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导社有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和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社有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方面的审核把关。建立社有资产数据库,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集团化管理企业和资产运营公司的内控信息化水平,推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资产、项目投资、大额采购等业务线上运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社有企业风险管控。健全监管机制,构建完善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切实防范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制定社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完善社有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在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风险评估、尽职调查,有效防控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第六节多措并举,助力脱贫地区可持续振兴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好供销合作社在助农增收、防止返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开展产业助农、电商助农、科教助农等方式,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动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一、增强脱贫地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
推动基层社与脱贫地区农户利益联结。完善供销合作社与低收入农户联动发展机制,重点在脱贫地区改造、提升或新建基层社,在稳定助农长效机制中贡献力量。以基层组织为纽带,积极整合资源,争取各类资金扶持,广泛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密切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
强化对口帮扶机制。推动系统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电商平台,通过设立帮扶专区专柜、发展订单农业、开展直供直销等方式,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在脱贫地区构建并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脱贫地区农户提供农机培训、经营培训、农产品收购、电子商务培训与辅导等技能指导,带动低收入农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
二、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带动力度
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围绕食用菌、茶叶、咖啡、核桃、蔬菜、中草药、“两烟”、水果、畜牧养殖等产业,推动社有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积极领办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低收入农户参与产业发展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以“基层社+龙头企业+农户”、“基层社+合作社+农户”、“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户”等多种形式,让低收入农户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嵌入到产业发展中,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带动低收入农户和小农户通过产业发展增加收益,改善生产生活。
大力提升产业带动质量。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供应、统种统收、统防统治、大田托管、庄稼医院、农产品购销、精深加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脱贫地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根据脱贫地区的产品特点,有针对性地布局和建设冷链设施,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和错峰销售能力,提升销售收益。补短板和锻长链结合,推动农产品产业强链提升,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夯实农产品种植业,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民宿、休闲农庄、生态庄园、田园综合体等,深化农旅融合发展。
三、助推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发挥好电商助农帮扶作用。实施电商助农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点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等专业服务。支持低收入农户和带动低收入农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电商和电商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通过网上超市、直播带货等形式,构建起“市场+订单+电商”消费帮扶新模式。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农村业务,增加供应商入驻和商品上线量,帮助低收入农户与电商平台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和方式。支持低收入农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
建立与脱贫地区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利用供销市场渠道为农民拓宽销售渠道,合力推动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与脱贫地区的利益联结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推动构建长效稳定、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机制。引导系统内商贸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采取订单帮扶、就业帮扶等形式,与低收入农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和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加强东西部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帮助脱贫地区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
多种形式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组织参与各类展销会、交易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积极利用线上渠道推介展示脱贫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以线上线下融合为切入点,积极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广泛引导社会购买行动,鼓励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引导建立定点定向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帮助脱贫地区增收致富。
四、持续开展科技教育帮扶
强化新技术应用。积极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肉牛、生猪、蔬菜、水果、咖啡、核桃、蚕桑、中草药、“两烟”、食用菌等产业,有针对性地解决脱贫地区在品种、种植、养殖、保鲜储藏和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
统筹做好科教助农帮扶。积极寻求与系统科研所、行业协会的合作,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技术和就业培训服务,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支持与脱贫地区建立科教结对帮扶,多种形式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提高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技能。
第七节创新业态,积极培育供销发展新动能
促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相结合,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数字供销”,发展供销特色电子商务,稳步拓宽金融服务,推动供销经济全产业链发展。
一、加快建设数字供销
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搭建供销“三农”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对系统及经营网点数据的采集和整理,推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及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实现信息共建共享,推动相关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数据流带动资金流和物质流,推动肉牛、生猪、蔬菜、水果、咖啡、茶叶、核桃、蚕桑、“两烟”、工业大麻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农产品供销大数据中心,构建智能供应链全链路系统,实现农产品产供销可追溯数字化运营管理,提升为农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探索新业态新模式。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社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资源聚合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互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网络销售、网上会展、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线下配送等,推动服务精准到户。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利用好“832平台”和“云品惠”平台。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为依托,大力组织特色农产品加入平台,强化上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品质管理、物流服务、品牌营销等,在“832平台”和“云品惠”平台打造高品质的保山市特色农产品板块。整合基层经营网络资源,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重点,加强与快递企业合作,完善县级快递分拣中心、乡镇物流站和村级电商服务店建设,实现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网络的全覆盖。
开展农产品网上开店行动。市、县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在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开设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旗舰店,组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个体开设线上店铺,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账户,扩大网商规模。
三、推动供销经济全产业链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产业链打造食用菌、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围绕地方特色资源,支持基层社和领办创办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贴近“田间地头”的初加工业务。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产地建设改造一批保鲜、储藏、烘、分级、包装等配套设施,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一库多用”“一房多用”,提高产地加工设施使用效率。
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建立集产品展示、冷链仓储、销售配送、电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对系统内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流通服务功能,重点加大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建设力度。继续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提高网点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品牌及网点优势,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助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商、农产品+微商、农产品+餐饮、农产品+众筹、农产品+网络直播等营销模式,加强线上线下促销和展销活动,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
激活供销新动能。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聚集新要素,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市场,激活新动能。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端、城乡居民消费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五大领域发力,推动农资、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等传统业务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加快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粮食收储、农村金融等新业态,补齐农产品种源、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短板,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四、稳步拓展金融服务业务
探索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并规范开展资金互助合作。拓宽为农户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互助资金覆盖面。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合合作。稳慎引入金融机构中长期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缓解“三农”融资抵押少、担保难等矛盾。与保险机构合作,探索设计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业保险品种和服务方式。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与新兴数字普惠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克服农村金融高成本和高风险问题。
第八节文化支撑,塑造供销合作社响亮品牌
传承创新供销合作社优秀历史文化,维护提升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巩固拓展供销合作社品牌价值,加快构建“业务产品品牌+自有知名品牌+区域公共品牌”的保山供销品牌体系,完善品牌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
一、弘扬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
传承弘扬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加强供销合作社价值体系建设,引导鼓励各地传承、弘扬供销合作社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传承“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南区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作风,凝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评选表彰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挖掘宣传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感人精神。
推进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创新发展。不断丰富“为农、诚信、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内涵,提升供销合作社软实力。坚持守正创新,运用现代手段打造不同层级、各具特色的传统教育基地,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使传统文化焕发时代魅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和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和为农服务成效。不断推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发展研究与探索,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发展。建设文化活动阵地,培育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升供销系统的文化引领力和竞争力。坚持党建与社建相结合、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利用供销合作社遍布乡村的网点,打造文化服务平台,为文化下乡进村提供载体、渠道和场所。
二、规范管理“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
普及规范标识使用。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推广力度,推动系统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全面使用统一标识,实现标识在办公场所、经营服务场所、产品包装及宣传活动中广泛使用,全方位打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金字招牌。强化标识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借用、滥用、冒用标识的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良好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经营服务规范制度建设,通过集体培训、以老带新、示范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各类主体经营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夯实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的良好风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推行经营服务规范制度。
提升供销品牌效应。发挥供销合作社品牌所蕴含的信誉有保证、资源可整合、业务广覆盖等价值,有效放大社有资本功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打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完善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多种形式拓展品牌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谱写好供销品牌的保山篇章
建立不同业务产品品牌。鼓励社有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保山“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按照隆阳重点打造中国最好喝的咖啡;施甸建成全国最大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腾冲打造成为中国一流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县;龙陵打造成为全国石斛研学、加工、交易中心;昌宁红茶打造成为世界级红茶品牌;保山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优质肉牛生产加工基地的产业规划,支持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肉牛、生猪、蔬菜、水果、茶叶、咖啡、核桃、中草药、蚕桑、“两烟”、工业大麻等产业。充分利用生态、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化等优势,提升绿色食品品质,强化绿色食品品牌建设,打响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引导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品质、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企业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助力推动保山农业从“卖产品”向“卖品牌”转变。
培育打造自有知名品牌。推动供销系统市场主体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主体知名度,力争形成若干自有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名牌企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壮大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社为农服务品牌。重点培育品牌协会、品牌展会。
主导运营区域公用品牌。参照《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与管理》行业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强化区域公用品牌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标识和包装、营销管理、宣传推介、权利和义务等管理程序,推动地方供销合作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为区域涉农公用品牌的注册主体、运营主体。重点巩固、提升、运营好“隆阳乡耕”“云上昌宁”“腾供销”等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培育其他区域公用品牌。
完善品牌支撑服务体系。开展常态化、市场化运作,为涉农主体提供品牌推广、渠道构建、产品营销等服务。积极注册或使用已有的“供销”字样商标,通过重新组建或依托现有社有企业,推动供销系统品牌联合合作,把社有企业打造成为服务系统品牌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和资源承接平台。
第九节开放活社,拓展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
加快构建联合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开放合作平台,强化开放合作保障,走出一条具有供销特色的“开放活社”之路,充分彰显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
一、加快构建联合合作机制
推动系统内联合合作。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和联合发展,建立上下贯通的社有企业经营体系,努力实现从行政联合向经济联合、从封闭式联合向开放型联合转变。以资本为纽带,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服务行业协会、涉农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不断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打通农产品销售瓶颈,形成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体发展”的新型合作经济利益共同体和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社有企业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为农服务优势领域和骨干企业集中。
推动系统外联合合作。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沟通协调,依托自身服务网络优势,加强联合合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引入跨区域、跨层级战略合作伙伴,整合各类系统外资源,共同规划实施区域农产品物流、农业科技合作与示范、动植物疫病疫情联合防控、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建设、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共同开发和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联合邮政、商贸流通、农业、交通运输等资源,建设“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等集电子商务公共仓储设施、快递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保山区位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社论坛、培训、经贸促进等活动,不断拓展合作空间,丰富合作内容,深度融入“一带一路”、RCEP建设,主动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加快推动农产品对外贸易。加快推进保山高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重点发展具有出口优势和进口替代作用的农产品,充分利用跨境沿边的区位优势,与境外合作社及相关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共同构建安全可控的跨境农产品产业链。积极推动腾冲、龙陵沿边地区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专业化综合出口基地建设。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农产品出口“优秀区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年度评选,带动更多农产品“走出去”,不断提高保山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十节从严治社,推动改革和发展行稳致远
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社,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使供销合作社切实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组织。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凝聚力量”的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全面领导写入各级供销社及其经营服务组织章程,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到供销合作社工作全过程。
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供销合作社党的各项建设。结合机关党建和企业党建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加强机关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创建率先垂范的模范机关。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发挥作用强”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为主业、同是主责,坚持对业务和党建同谋划、同决策、同布置、同检查、同推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切实维护好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保障科学决策。
二、加强作风建设
通过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切实将这一重要思想贯穿供销合作社全部工作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自觉,践行为农服务初心使命,坚守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供销合作社性质定位、地位作用和使命要求,确保供销合作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不断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要求,紧盯关键节点,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彻底杜绝调门高、反应慢、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抓好法律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艰苦奋斗、勤俭办社、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营造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模范机关”创建、比学赶帮超等活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现代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及时制定修订完善市供销合作社相关的制度,推动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厘清联合社与社有企业权力边界,坚持社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完善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让二者互补互促,提升双线运行机制的协同效应和运行绩效。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实现社企分治、分管,推进联合社机关依法依规治理。加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彰显合作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规范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决策和社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提升内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供销合作社数据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及办法,夯实科学管理基础。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工作链条,切实保障社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建立联合社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社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社有企业负责人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按照“边清、边核、边规范”的原则,对社有资产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核实登记,明确产权界限,建立资产台账;对各类租赁、开发、参股等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梳理、依法规范;完善专项资金和企业运营与管理考核办法,形成结构清晰、内容完善、责任明确、监督有力、持续改进的制度管控体系。
完善社企监管制度。各级联合社理事会认真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明确对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按照监管权力责任清单划定的边界对社有企业开展监管。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牢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尊重和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在全系统推广清单制监管,明确联合社监管的权力责任。推动各级联合社在主业管控、投资与项目管理、产权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考核与分配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县级社加强对企业化运作基层社的监管,确保绝对控制力。对于参股企业,按股权比例行使出资人职责,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创新市场化、法制化、信息化的社有企业监管方式,借鉴国资国企经验,不断改进社有企业考核体系和办法。
四、加强廉政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管职责。
完善监督机制。加快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为建设新时代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坚强保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社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实际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立新任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个人事项制度规定。聚焦权力集中、资源丰富、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单位,梳理排查权力行使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治理体系。用好问责利器,对不作为、慢作为、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引导干部职工修身律己、廉政齐家、向善向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保持廉洁清明的行动自觉。
五、发挥监督职能
发挥好监事会监督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社要求,强化监督意识,明确监督职责,找准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事业监督体系,提高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
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保山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保山市供销社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保山市供销社监事会关于日常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规范有序。统筹纪检、巡视、财务、审计及社情民意等各种监督力量,建立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监督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探索意见函、提醒函、警示函等函询工作制度,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风险预防预警。积极探索“监审合一”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服务监督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社情民意监督作用。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保山市供销社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推行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构建起“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四章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更好的履行各级供销合作社职责,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按照规划目标,认真组织落实,最大程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强化组织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供销合作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推进党建与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时期各项业务融合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将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列入当地议事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保持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和隶属关系的连续性,建立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构架,没有的要新建,已有的要提升,配齐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全市供销系统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有效实施。加快完善上下贯通的“三会”制度,构建高效协调的双线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规划在供销合作社工作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并完善本级供销合作社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以要素保障和重点项目为支撑,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落地生根。
第二节强化政策保障
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帮助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税务、统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纳入当地“十四五”专项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工作任务,争取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争取国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争取政府供销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政府专债及以奖代补形式提供的各种支持政策。争取更多银行惠农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各项为农服务。落实好供销合作社从事为农服务按规定享受的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所属各类市场主体用好税费、社保、信贷、土地等各项普惠政策。申请各级政府将现有为农服务相关闲置资产划拨或委托给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
第三节强化实施保障
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加强与国家、省、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社和省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有效对接,适时适当加以优化完善,对规划内容进行动态调整。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建立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健全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源整合、资金统筹的工作机制。依据本规划制定年度任务分解方案,实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督促各级供销合作社做好落实工作,将规划实施情况与综合业绩考核挂钩。严格问责,合理容错,及时纠错,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支持实干的良好工作环境。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规划梳理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供销合作发展项目库,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第四节强化宣传引导
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对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支持保障作用。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保山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光辉历史,新时期肩负的光荣使命以及“十四五”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环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改革发展任务等,营造系统上下、社会各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提振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砥砺奋进、团结干事、创新创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通过供销合作社发展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的宣传,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提升供销合作社形象,扩大供销合作社影响,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凝聚“十四五”发展强大合力。
附表:保山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指标表
类别 | 指标 | 发展情况 | 目标任务 |
2020年 | 2025年 | ||
规模 指标 | 系统销售总额(亿元) | 123.4 | 177 |
系统农资销售额(亿元) | 9.8 | 17.4 | |
农产品销售额(亿元) | 102.5 | 160 | |
消费品零售额(亿元) | 3.7 | 4.8 | |
电子商务销售额(亿元) | 3.2 | 4 | |
食用菌产量(万吨) | 5.3 | 5.5 | |
食用菌产值(亿元) | 14.7 | 16 | |
营业收入亿元龙头企业数量(个) | 2 | ||
效益 指标 | 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汇总利润(亿元) | 0.026 | 0.031 |
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 | 3.68 | 4.2 | |
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所有者权益(亿元) | 1.77 | 2.1 | |
土地全托管面积(万亩) | 0.27 | 2 | |
农业社会化服务(万亩/次) | 12.8 | 20 | |
风险 指标 | 企业资产负债率(%) | 可控范围 以内 | |
人数 指标 | 培训干部人次(人次) | 713 | 1213 |
培训农村实用技能人才人次(人次) | 500 | 2500 |
附录:名词解释
1.新发展格局: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要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以满足国内需求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国内经济循环为主不是关门封闭,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地联通,内外循环更有效地促进。
2.三位一体: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各地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合作,有利于整合涉农资源,形成为农服务合力。
3.“三会”制度: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
4.双线运行机制:指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
5.“六稳”“六保”: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6.“三无”基层社:指无资产、无资金、无人员的基层供销合作社。
7.“四社”评定:指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开展“四社”评定,对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8.三会一层: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议事规则,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关,监事会是监督机关,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9.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10.虚拟股权:国家(政府)保留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但放弃部分或全部的收益权、决策权、监督权等,也就是在国家(政府)投资是作为资本金注入的前提下,其他权利可以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平衡取舍。
11.区块链:一种特殊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其特点是记录在共享账本上的数据,以及数据达成共识的单位是区块链,这些数据块链接在一起构成区块链。
12.产业链金融:金融机构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一种服务模式。
13.供应链金融:一种集物流运作、商业运作和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它将贸易中的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可以实现用供应链物流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物流的作用;金融机构可以更有效地嵌入供应链网络,与供应链经营企业相结合,实现有效的供应链资金运行,同时又能合理地控制风险。
14.技物结合:指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技物结合服务是有效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种服务形式,在新形势下需要加以探索发展。
15.三清一改:指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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