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2-123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2〕64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22年12月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6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6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形势与挑战 10
二、发展思路 12
(一)指导思想 12
(二)基本原则 12
(三)发展目标 14
三、发展任务 16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6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6
2.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 17
3.切实加强学校体育 18
4.加强改进学校美育 18
5.全面加强劳动教育 19
6.扎实推进健康教育 19
7.全面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20
8.健全协同育人体系 21
(二)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21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1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3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26
4.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28
5.提升高等教育内涵 31
6.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31
(三)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水平 32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32
2.协同推进乡村教育发展 33
3.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33
4.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 34
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35
6.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35
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36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37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7
2.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38
3.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管理 39
4.保障教师地位待遇 41
(五)围绕“数字保山”推进智慧教育 42
1.优化提升基础支撑环境 42
2.开发整合数字教育资源 42
3.提质完善服务供给方式 43
4.转型升级教育治理方式 43
5.变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44
(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5
1.深化政府部门依法治教 45
2.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46
3.健全教育治理多元参与机制 46
4.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7
5.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 48
(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49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49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50
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51
4.提升教育科研工作水平和质量 51
四、保障措施 52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52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投入保障 53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5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根据《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全市5个县(市、区)均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格局基本形成。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全面履职,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职能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永昌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六红”工程稳步实施,市幼儿园党支部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党组织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党支部入选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2个党支部命名为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2.教育质量有了新提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市14所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6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现代化办学标准,公办省一级高完中比例达27%,6所公办中职学校均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示范)校。严格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大幅提高体育分值,增加艺术分值,创建“平安校园”524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9所、文明校园(学校)75所、绿色学校34所、云南民族优秀文化示范学校5所、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74所、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51所。教育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录制评选市级优课350节、省级优课150节、部级优课40节,国家级教育教研比赛获奖50余人次。
3.教育公平彰显新成效。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2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54%,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23.44个百分点、6.66个百分点、5.34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达到6:4,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成。5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教育差异不断缩小。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供入园学位2.1万个,“一村一幼”基本实现。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稳定在9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断规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4.教育脱贫取得新胜利。“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面落实,共下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8.39亿元,办理发放助学贷款7.83亿元,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落实推普脱贫攻坚,开展“直过民族”不通汉语青壮年培训,创建了一批推普示范村。开展挂钩扶贫,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助力脱贫攻坚。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招录建档立卡户子女3189人到上海接受职业教育。
5.教育保障迈上新台阶。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全市教育经费投入272.87亿元,比“十二五”增加103.42亿元,增长61.03%。全市中小学C级和D级危房全面消除,累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41所、小学870所、中学108所,新增校舍面积102.55万平方米;全市中小学生机比(学生数:计算机数)达到10:1,中小学教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到91.93%,比“十二五”末增加54.33%;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和提升。教育领军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新增学科带头人272人、骨干教师729人、名校长51人,认定“永昌教学名师”40人,入选省教学名师20人,获正高级职称教师35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校园保持安全稳定。
6.教育改革实现新突破。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教育体育职责合并、深度融合,完成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39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保山一中走班教学和选课指导、腾冲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入省级试点。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顺利推进,职业教育中高衔接基本贯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一校一策”稳步实施。办学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办学校组建发展共同体、集团化办学等多种途径办学参与面不断扩大。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民办学校(园)达78所,比“十二五”末增加31所。
7.服务贡献开辟新格局。基础教育科研成果丰硕,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6项,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251项,50多项研究成果获“保山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7000余篇科研论文获奖或在各级期刊发表。保山学院建设高原特色生物资源等5个专业群,已建设36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158个省级标志性成果、403个省级推广案例,毕业生就业率保持95%以上。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新校区办学,共有实践教学基地133个,比“十二五”末增加37个,承担国家级课题项目3项、省级68项、市级42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98%以上。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建成办学,与中国地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签署帮扶合作协议,与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等建立合作关系,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HIST)腾冲工作站、“滇西儿童健康研究中心”等。
表1 “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教育普及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66.83
|
90.27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2
|
99.86
|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5.2
|
90.54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
|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2.46
|
2.66
|
预期性
|
普通教育
|
|||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
5.16
|
5.47
|
预期性
|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
0.54
|
1.07
|
预期性
|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
|||
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9.5
|
10.4
|
约束性
|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保山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基础的关键五年,面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亲临保山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市”带来的战略性机遇,“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辐射中心”定位要求带来的开放性机遇。新的环境和形势,对保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和贡献水平提出了时代新要求。
1.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要求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更加迫切。当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县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有差距,“乡村弱”“城镇挤”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保山必须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增强优质教育供给能力,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人口发展的变化趋势,要求教育资源配置超前谋划主动适应。保山人口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学龄人口规模持续增长并逐步从学前、小学向后传递,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学前教育面临更大压力,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当前,教育还有很多短板,发展底子薄、基础设施差等问题相互交织,面临着扩规模和提质量双重压力;教师队伍区域性、结构性缺编问题依然存在,教师专业水平、教育科研水平有待提高。保山教育要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优化终身学习服务供给,加快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水平。
3.城市战略定位,要求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级显著增强。保山作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支点、支撑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全面推进产业强市、绿色能源强市、交通强市、教育强市、文化强市、高原特色体育强市建设,迫切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新的发展驱动。保山教育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调整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培养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提升保山的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力。
4.新技术的广泛加速应用,要求教育发展模式实现创新变革。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向各领域全面渗入,极大改变了传统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迫切要求对教育评价模式、传统教育边界、教学组织形式、知识获取方式、教师角色定位等进行深刻变革。保山教育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教育观念更新、模式变革和体系完善,积极适应未来教育发展新趋势。
(三)发展目标
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实现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显著提高,走在“全省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达到西部先进行列”前列,为到2028年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处于全省前列、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校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跃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一级三等及以上幼儿园达到50所以上,腾冲市、龙陵县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腾冲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5%,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学校面达60%。
1.“五育”融合育人体系更加健全。以学生为中心,实现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学生品德修养、综合素质、运动技能、审美情趣、劳动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更加健全。
2.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普惠性资源进一步扩大,保教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逐步迈向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县域、城乡、校际差距不断缩小,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更加完善。高中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课程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深入推进,逐步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教育格局。特殊群体学生受教育权利充分保障。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实现深度融合,智慧教育取得实质性突破。
3.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竞争力的作用逐步增强。劳动年龄人口素质显著提高,终身学习体系服务全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基本建成具有保山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与城市发展有效融合,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辐射能力明显提高。
4.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教育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形成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体系。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各类学校办学活力不断激发,多元参与教育治理的共建共享新型关系基本形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表2 “十四五”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教育普及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0.27
|
94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86
|
99.5
|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0.54
|
93.5
|
预期性
|
发展水平
|
|||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占比(%)
|
—
|
40
|
预期性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
|
—
|
20
|
预期性
|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
95.8
|
95.8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
|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2.66
|
4.2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专科(高专)在校生(万人)
|
0.83
|
0.95
|
预期性
|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
—
|
10
|
预期性
|
“双师型”教师占比(%)
|
—
|
60
|
预期性
|
普通教育
|
|||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
5.47
|
5.2
|
预期性
|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
1.07
|
1.53
|
预期性
|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
|||
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4
|
12
|
约束性
|
普通话普及率(%)
|
—
|
85
|
预期性
|
三、发展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积极打造“名师示范课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与课程思政建设,发挥课程全面育人作用,让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打造一批“示范课堂”和精品课程。严格落实省属高校党建属地管理责任。
2.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内容框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学校课程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系列活动。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效果,积极探索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德育方式,积极打造育人特色,形成“一班一亮点,一校一品牌”。系统开展国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青少年家国情怀,建设一批学生军训基地和边境地区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系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和示范项目。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民族教师队伍建设,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和示范班。
3.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体育考试评价导向作用,培养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完善体育教师招聘引进机制,健全兼职教师制度,探索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制度。健全学校体育“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体教融合,推动体育特长人才跨学段、跨体系的贯通培养,健全青少年专业体育赛制,加强各级学生体育运动队建设。大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推进武术、围棋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开设富有保山特色的体育课程,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局面。
4.加强学校美育。探索构建学段有机衔接、课内课外深度融合的美育体系,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开足开好美育课程。积极开设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因地制宜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的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展演,培养学生1—2项终身受益的艺术特长。推进艺术教育试点县和美育特色学校建设,依托高校建设大学生艺术团,在中小学建设交响乐团、管弦乐团、民族乐团等。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管理,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机制,将美育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专栏1 体育美育质量提升计划
推进学校体育美育师资、器材配备和场地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鼓励学校聘用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和民间艺人担任专(兼)职体育教师和美育辅导员,依托高等学校对口帮扶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培训100名体育美育专(兼)职教师。鼓励成立校内体育和美育社团,建立完善校内、县级、市级学校体育竞赛和美育展演体系,每年举办5次以上市级单项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比赛,构建校园“三大球”联赛机制,打造校园比赛品牌,储备“三大球”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创建一批美育、体育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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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全面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推进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作用,将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融通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劳动教育课程教材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一批劳动技术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劳动技能竞赛,探索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学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支持作用,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将学生的劳动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6.扎实推进健康教育。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提升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医教结合,提升学校卫生治理能力,加强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和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率纳入教育体育部门与学校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把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校综合业绩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降低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更加注重健康人格培养,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职专业教师,加强学校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专栏2 健康教育和视力保护专项计划
完善健康教育保障机制、提升健康教育师资水平、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能力,积极申报党管学生体质健康试点县,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发布《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将体质监测结果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学校考评体系。严控学生滥用电子产品、严控手机进校园,落实校内每天锻炼1小时。培养学生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健康生活方式,培育学校温馨和睦、团结奋进的育人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的氛围。建立从学前到小学、中学的学生个人健康档案。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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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面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教材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有关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继续完善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培训,抓好数字教材、课外读物、教辅、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等管理。加强职业学校专业课程教材管理。
8.健全协同育人体系。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落实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要求,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各方全面参与,健全大中小幼纵向衔接、课内课外和网上网下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育人体系。发挥学校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家长在育人中的重要责任和作用,协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开发家庭教育系列课程,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统筹发挥校内外各类资源的育人功能,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完善社会参与育人机制,鼓励全社会提供多种资源,参与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协同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州(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作用,健全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收费、社会投入等多渠道、多元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2)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优先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一乡两公办”或“三公办”。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合理推进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满足人口聚集地区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按规范要求布局设置,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3)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实施“幼小衔接”,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坚持“以县为主”,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区域内幼儿园的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考核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推进《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农村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按照“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民园”的方式,健全优质公办园对口帮扶制度,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幼儿园规范和全过程监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安全防护、收费、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监管。
专栏3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计划
到202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规范均衡、多元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第4期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以上,其中:隆阳区25所以上、施甸县10所以上、腾冲市35所以上、龙陵县15所以上、昌宁县15所以上。普惠幼儿园占比达90%,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一级三等及以上幼儿园达到50所以上,其中:隆阳区20所以上、施甸县5所以上、腾冲市13所以上、龙陵县5所以上、昌宁县7所以上。腾冲市、龙陵县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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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调整优化保山中心城区中小学学校布局,全面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因地制宜、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参民”治理工作。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督导标准,补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补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班级学生数、办学规模、骨干教师配备,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配备等指标短板。严格落实学校建设管理规定,独立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3)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学校制度体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规范课程教材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教师和学校负担。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对偏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违规补课等行为以及在办学方向、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4)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科学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展模式,通过集团办学、委托管理、对口帮扶、教学联盟、合作办学等形式,增加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实施义务教育“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多形式对口帮扶等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城乡(联片)发展共同体等片区间的合作办学,不断缩小县域、城乡、校际差距。积极开展优质学校点对点结对帮扶工作,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5)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督促学校“一校一策”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探索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辅导。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严格监管培训机构预收费行为,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教材,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变异形态。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推进质量监测报告运用研究,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学业质量监测优良率;积极开展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教学交流和教研活动。
专栏4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小学50所以上,其中:隆阳区16所以上、施甸县6所以上、腾冲市14所以上、龙陵县7所以上、昌宁县7所以上。新建(改扩建)中学10所以上,其中:隆阳区3所以上、施甸县2所以上、腾冲市3所以上、龙陵县1所以上、昌宁县1所以上。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腾冲市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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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1)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编制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有序化解大班额。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求。实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充分借助外部资源和力量促进优质普通高中发展,与市内外名校开展联合办学,实施校校合作,整体提升保山教育水平。逐步实现以县域内招生为主的格局,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优质生源均衡配置,持续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重点整治违规“掐尖”行为。
(2)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教育装备、信息化、教师队伍、课程与教学等建设水平。推进落实高考综合改革,逐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学科课程,加强课程实施监管。推行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行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深入开展验证性试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学旅行等综合实践活动。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优化改进教学。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心理健康、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依托省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专栏5 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
到2025年,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学校面达60%。制定《保山市创建艺体特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初中艺体类特长学生专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通过调整办学模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调整县域教育资源,在各县(市、区)创建开办音体美特色社团的初级中学12所、音体美特色班的高中学校2所。通过招商引资、公民合办、民办转型等方式在隆阳区、腾冲市分别创建艺体特色民办高中学校各1所,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在现有高中学校中开办艺体特色机构(中心、学部或班级),专门招收培养艺体特长学生,实现艺体特长学生高考文化、专业分数本科“双上线”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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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校点布局优化调整行动
制定《保山市中小学校点布局优化调整方案》《保山市普通高中向城区集中办学规划方案》《保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按照“高中向城区集中,初中向集镇和城区集中,小学高段向集镇和行政村集中,小学低段和幼儿园相对集中”的总体思路,实现幼儿园“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小学4—6年级90%以上集中到集镇或行政村办学,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初级中学95%以上集中到集镇和城区办学;高中100%集中到城区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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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具有保山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规模合理、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内外发展环境优良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实现“办一个专业、建一个基地、兴一方产业”。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好保山职业学院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建设2所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3个优质专业。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鼓励保山学院、保山技师学院等与淘宝大学合作,共建保山“双创”和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提升办学水平,依托腾冲职教园区协调推进“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研究生”一体化办学职业教育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支持保山开放学院、腾冲开放学院建成“开放教育+非学历教育+社区教育”一体的现代化开放学院。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其中,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2)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扩大综合高中试点规模,构建中高衔接“立交桥”,鼓励中职学生以不同渠道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为学生多渠道成长创造条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推进“1+X”证书制度,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1+X”证书持有率。扩大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范围和规模。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鼓励支持教师取得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3)健全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模式。鼓励企业利用生产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共建共享一批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鼓励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实施“一校一特色”,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建好3—5个特色专业。创新办学形式,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行,以保山职业学院为依托,成立保山职业教育联盟。落实通过省级认证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奖励,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4)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加快推进职业高中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拓宽毕业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强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功能,一般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规模数,技工院校、中职“双优”学校、高职“双高”学校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规模的2倍。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助力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鼓励脱贫地区学生入读职业学校,实现精准化识别和个性化培养。
(5)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建设职业培训基地,支持鼓励边境县(市)中职学校探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推行“中文+技能”项目,探索先进职教经验输出,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世界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加快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打造保山特色职业教育新高地。积极筹办各类交流论坛,鼓励中职学校引进世界、全国技能大赛冠军。支持保山职业教育园区和腾冲职业教育园区发展,建设辐射滇西、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职教中心。
5.提升高等教育内涵
推动高等学校与城市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整合科教资源力量,加强科技协同攻关,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科研孵化基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支持保山学院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形成滇西地区综合性本科院校。支持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区域性本科院校。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探索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新模式,做优、做强缅语、中医药、珠宝等特色专业,建成一流国门学院。高质量建设保山职业学院,使之成为立足保山、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职教中心。
6.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主动融入滇西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南亚东南亚学生来保留学规模,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华文教育基地、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架设人文交流新桥梁,推动城市和区域创新开放发展。支持腾冲市、龙陵县建好、办好国门学校,支持保山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保山职业学院办好国门大学。支持驻保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建设来滇留学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支持职业学校与发达国家优秀企业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三)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水平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科学分类精准安置劝返学生,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实施力度,继续支持农村地区“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对接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平台,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进一步深化沪滇协作,加强上海—云南教育领域的帮扶与合作。
2.协同推进乡村教育发展。实施乡村教育发展计划,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确保乡村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专栏7 乡村教育发展计划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等,“十四五”期间完成培训600人次。依托“省管县用”“省管校用”教育对口帮扶机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优质均衡水平。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实施“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工程,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入园需求且适龄幼儿1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1所村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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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通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创建融合教育示范校。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特殊教育市、县(市、区)指导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监测系统、特殊教育资源数据库及残疾学生学籍系统。完善“一人一案、全覆盖、零拒绝”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和救助体系,努力满足各类残障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指导、规范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康复课程建设,建立多种形态的课程资源,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劳动和就业能力。
4.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助学政策体系。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持续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发挥政法、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工作保障和配套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切实提高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水平。加强特殊人群文化教育,建立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相适应,有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罪犯文化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门管理统筹,教育机构帮助指导,监狱机关组织实施的教育模式,促使罪犯完成文化教育,提升文化层次水平,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专栏8 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升及专门学校建设计划
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齐必备的教学辅助用房及学生生活用房,配备基本的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开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监测,提升全市特殊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9%。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专门学校办学标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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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强人才供需对接,统筹好各类就业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优秀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好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帮扶。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和经费,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6.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1)规范发展成人教育。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制度,建立以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规范管理等为因素的成人学历继续教育计划管理模式。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渠道,探索各种社会机构互联互通、共享互助的终身教育新模式,建立多元主体协作的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机制。
(2)稳步推进社区教育。建设四级办学网络,调整社区教育机构功能,建设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村)教学点。到2025年,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学校和5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教学点。探索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党群议事会等丰富的协商形式和多样化的协商渠道,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教育搭建沟通平台。广泛建立农村社区教育组织,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活动。
(3)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老年大学(学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保山开放学院办好老年教育,实施老年教育提质扩容行动计划。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建立全市老年教育师资库,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选派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有关专业毕业生及有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保障教师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待遇。鼓励专业社工、助老团体(个人)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和助老志愿者服务。
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普通话培训教师3000人次,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测试不少于10000人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达标学校达标率100%,普通话普及率达85%。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学校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建立推普助力长效机制,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不断创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载体,满足各族群众对优质语言教育和语言服务的需求。面向南亚东南亚推进对外汉语教学和来滇留学人员汉语学习服务体系,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交流渠道,积极提升中国语言文字国际话语权。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以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模范为榜样,弘扬高尚师德,传承优良师风,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失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健全“双培养”机制,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
2.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实施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加大“互联网+教师教育”培训模式力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做好各类教师发展公益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园)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实施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程,组建“三名”工作室(坊)。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突出和体现校长职业化、专业化特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三个阶梯递进的人才培养,加强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建成市级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基地。加大教师转岗培训力度,动态统筹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访工作情况纳入教师考核。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打造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60%。鼓励支持教师提高学历层次,不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队伍,完成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师训、教研、电教部门有机整合。
专栏9 教师队伍提质培优行动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培养,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和交流,制定《保山市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保山教育人才聚集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打造优秀的名师、名班主任队伍。制定《保山市“三名”工作室(坊)建设实施方案》,组建20个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和10个市级名校(园)长工作室。市级评选认定100名名校长、200名名班主任、2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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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管理
(1)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按标准配齐思政、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和教研员,鼓励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兼职体育教师,美术、音乐、舞蹈、书法协会会员兼职美育教师,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兼职专业技能课教师。按照“属地管理、同工同酬”原则,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学校或学区,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合理交流轮岗。鼓励高中阶段学校从国内“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招聘紧缺专业研究生和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全市每年招聘研究生和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30名以上。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补充幼儿教师,重点补充乡村幼儿教师。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结合乡村教育需要,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
专栏10 领导人员管理改革行动
制定《保山市中小学校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保山市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免选聘管理办法》,通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改革,理顺任免选聘体系、标准化专业化配备、畅通交流引进晋升通道,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锐意改革、治校有方、担当有为、会抓教学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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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总量和频次,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有关报表填写、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项。
(4)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参与全球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将企业实践、社会培训工作量作为教师业绩考核指标。
4.保障教师地位待遇
(1)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和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教师倾斜;落实校长职级奖励制度;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关心乡村青年教师生活,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2)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切实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从教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活工作环境。加大教书育人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弘扬新时代教师奉献精神,全市每年推选优秀校(园)长20名、优秀乡村教师30名、优秀班主任50名、模范教师100名、师德标兵20名。完善尊师重教荣誉制度,全市每年推选100户“重教之家”、10个(名)捐资助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专栏11 尊师重教行动
制定《保山市加强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氛围营造宣传工作方案》,构建“立体”宣传长效机制,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制定《保山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保山市礼遇优待教师若干措施》《保山市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发展,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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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数字保山”推进智慧教育
1.优化提升基础支撑环境。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持续推进教育专网建设,大力发展“5G+远程互动教学”,深化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一屏两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各类符合标准的学习终端,提升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依托云南“云上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一体化智能教学与管理平台,推动 5G与教育深度融合,实现全市教育资源互通共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开发整合数字教育资源。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资源,整合教育系统内、外优质资源,加强中小学基础数字教育资源、专业技能数字资源建设。发挥本地名师力量,持续建设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数字资源,构建覆盖全市、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支撑服务体系和共建共享机制,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逐渐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的教学与管理水平差距,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发挥数字电视优势,强化家校教育互动,有效支撑学生家庭学习。
3.提质完善服务供给方式。建立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创新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将教育信息化资源与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鼓励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支持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的研发和共享力度,推动优质学校帮扶和服务偏远薄弱学校。完善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落实在线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完善教育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创新在线教育监管方式,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促进“互联网+教育”新业态有序健康发展,实现“人找资源”到“资源找人”,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实现教育资源的高质量供给。
4.转型升级教育治理方式。依托省级统筹搭建的基于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智能学习教育平台,推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实现智能化、网络化和个性化。落实云南省教育大数据标准,推进“一数一源”和师生教与学行为的伴随式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学生成长轨迹,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个性化教育中的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托省统筹建设的基于区块链的教育治理与应用创新平台,形成专业化的教育决策支撑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的广泛深入应用,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教育决策科学化。促进教师管理智能化,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电子档案,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
5.变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数字课堂、资源体系和教学管理相互融合,实现基于数据的应用互通。建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环境,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信息技术课程,将学生信息素养培育有机融入各门学科教育教学,开展编程教育、STEAM教育等多样化的“互联网+”综合实践课程,提高学生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学习活动、解决学习问题、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能力。探索利用智能技术建立多维、精准的学生成长档案,构建满足学习者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学习需求的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助力学校精准管理、教师精准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
专栏12 智慧教育发展重点计划
推进5G和高速地面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云南教育专网。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85%以上的学校建成数字校园。推进“平台+教育”
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数字化应用,打造高中阶段学校基于大数
据的精准教学课堂。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
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教育决策科学化。制定《保山市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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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化政府部门依法治教。落实教育系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范围。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制定程序、完善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清理。完善教育执法和监督机制,加强教育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制度,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推进学生学籍学历规范有序管理。制定和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促进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保障。优化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创新章程实施保障机制。聚焦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探索建立符合保山实际的中小学管理制度,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完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学校依法开展校企合作。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2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
3.健全教育治理多元参与机制。加大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力度,加强教科研机构、教育评估等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和参与教育治理能力。完善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有序发展。健全社会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机制,完善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与社区加强互动、紧密协作,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家长、社区、用人单位、行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学校治理格局。鼓励学生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学校治理,整合多种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参与教育治理,形成社会多方参与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
专栏13 办学管理创新行动
制定《保山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保山市普通高中分层分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中小学校推行督学视导工作方案》,实施教育管理系统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全面推进教育精细化管理,建立运转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优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多元开放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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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民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民办教育治理水平。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内涵建设、优质发展、特色办学,持续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完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管理措施。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规范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公有主体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继续教育,积极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制定优惠政策,采用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依法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力量,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5.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
(1)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决守住政治安全底线。健全学校安全领域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提高教育风险的发现力、研判力和处置力。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监测、研判和回应,同步做好依法处置、舆情引导和线下管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领导班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完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推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校园“三防”基础建设,2022年底前全市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100%,全市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100%,全市校园封闭化管理率达100%。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确保视频监控在幼儿园和学校重点部位全覆盖。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推动校园安全教育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完善教学实验安全、学生活动安全、防范学生欺凌等制度,持续推进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学生宿舍“六T”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全面推进校方综合保险全覆盖,依法减少“校闹”。持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六T”管理全覆盖、全达标。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构筑坚强有力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专栏14 德育安全护航行动
制定《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保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风险防控的意见》《保山市加强未成年人校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改进和加强德育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遵循教育规律,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长和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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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针对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不同主体,分门别类开展评价制度改革。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要突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决纠正依据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做法,把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党对教育评价工作的领导,坚决破除部门利益、本位思维,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教育评价改革。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落实好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体育100分和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工作。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培养和规范学生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按“一校一策”,积极稳妥推进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
(2)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围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等方面,加强研究,完善和出台配套文件。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和场馆,抓好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完善高职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依法落实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力量配备,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的督导评估,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多方参与的评估监测机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的评估监测。选聘一批专职督学,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提高专职督学比例,完善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建立督导约谈和问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4.提升教育科研工作水平和质量
强化科研兴教意识,突出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和引领,将教育科研机构打造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智库和引擎。到2025年,有2个县级教研机构达到省一级教研机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推进教研机构、师训机构、电教机构等融合发展。鼓励各级教研机构与学校融合发展,依托学校建立教研实训基地、教研中心或教师发展中心。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听评课制度,组织、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提出校本研修的评价及改进意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研究新高考新教材,组织全市高中教师的市级上岗培训,确保参训率达100%。组织教育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每年确定培育30项市级重点课题。推进信息化与教科研融合发展。
专栏15 教育科研支撑引领行动
加强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建设,理顺科研机构设置,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夯实教学常规管理,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化教育课题研究,构建科学完善的教育教研体系,打造一批新型教育智库和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培养一批优秀教育科研人才。教育科研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全市教育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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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1.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巩固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2.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中小学校、民办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抓好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做好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投入保障
1.保障教育优先投入。实施教育经费支持保障行动,切实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在教育土地供给、教师编制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落实市与县(市、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两个只增不减”。
2.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完善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构建适应现代职教体系的投入机制,优化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完善老年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以高校为责任主体,统筹做好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进一步完善高校债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教育经费监管方式,强化教育经费监管责任,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绩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管理、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加强教育系统会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1.推进规划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职责分工,把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学校规划实施的具体方案、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加强监测评估。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监测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及时反馈评估监测结果和改进建议。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将教育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做好教育规划及有关信息公开,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规划实施的新机制新做法,充分反映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