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23-0102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1-02
文号 保政办发〔2022〕7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12月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6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6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发展目标 12

三、重点任务 13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3

1.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13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4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6

4.强化卫生综合监督体系 16

(二)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17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 17

2.强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18

3.提升疾病综合防治能力 19

(三)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20

1.推进医院诊疗能力建设 21

2.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21

3.推进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22

4.巩固临床用血保障体系 22

5.提升医德医风建设质量 23

(四)聚力打造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23

1.推进3个医疗综合体建设 23

2.建设滇西公共卫生辐射中心 24

3建设滇西心理卫生辐射中心 24

4.建设滇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25

(五)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5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25

2.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26

3.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 27

(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7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27

2.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28

3.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29

4.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29

(七)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30

1.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行动 30

2.完善家庭发展健康政策 31

3.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32

4.增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33

5.维护其他重点人群健康 34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4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34

2.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 35

3.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35

4.深入推进医养旅融合发展 36

(九)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36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36

2.加快数字健康发展 38

3.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39

4.提升设备装备水平 39

四、保障措施 40

(一)强化组织领导 40

(二)强化政府投入责任 40

(三)强化监测评估 41

(四)强化宣传引导 41

“十四五”时期是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健康保山建设的关键时期。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云卫规划发﹝2022﹞2号)精神,结合保山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跨越,保山市卫生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2020年末,全市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38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5.17‰、7.31‰、4.54/10万,有医疗卫生机构1404个,卫生技术人员18161人,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17122张,有执业(助理)医师6203人,注册护士8690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7.04张、执业(助理)医师2.55人、注册护士3.57人,每万人口拥有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7.73人,每万名居民拥有3.79名全科医生。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医改五项制度建设框架基本完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建设步伐加快,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实现医保打包付费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强逐步向县域强转变,县域内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加成,不断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三个一工程”全面达标,5所县级综合医院已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并通过省级评审,81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861个涉贫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城乡医疗服务能力差距不断缩小。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持续加大大病专项救治力度,帮扶措施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对贫困患者实行精准分类救治。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36种大病人口救治率99.68%,县域内就诊率94.5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共计2.77万人得到规范管理,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常态化抓实疫情防控,实现了无二代病例、无死亡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4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5个,省级卫生乡镇45个,省级卫生村600个。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目标如期实现。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初步建立医养结合长效机制。全市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医院创等达标工作迈出新步伐,建成三级甲等医院三家,三级未定等医院三家,腾冲市妇幼保健院、昌宁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33个(含中医),专家工作站77个,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8个。县级5个胸痛中心、5个卒中中心、3个创伤中心已经通过省级验收。重点专科实现新突破,补齐能力短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基层优质服务行活动,有10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有67个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面完成市、县级两个危重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为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建立了高效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87个,新增业务用房76.5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8.59亿元,逐步补齐医疗基础设施短板,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市级先进单位”。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100%达标,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100%设置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建有中医馆并能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8%的村卫生室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个,建成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个、云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个。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一是历史发展机遇。随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二是区域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定位将对保山市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三是建设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战略目标为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发展新方向。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一是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带来新挑战。随着疾病谱的不断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冠病毒感染、艾滋病、肺结核、禽流感、登革热以及其他突发传染疾病防控难度大,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和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亟待完善。二是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随着城镇化进一步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素养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多样化的卫生健康服务要求越来越迫切,但是,保山市卫生健康资源总量不足、结构布局不合理、高端人才匮乏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学科、专科结构亟待优化。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儿童医学、重症医学等专科能力较弱,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学科发展不足、核心能力不强。四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卫生健康信息建设缺乏高层次的统一建设方案,统筹性、协调性较差。卫生健康信息“孤岛”、信息“烟囱”问题突出,各机构之间、系统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立足保山,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建设目标,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全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积极推进健康保山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维护社会的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2.坚持健康优先,共建共享。加快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方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3.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预防和风险防范,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医防在机制、人员、信息和资源等方面协同,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4.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加快系统集成改革,破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加速推进卫生健康信息联通共享与应用,提高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与质量。

5.坚持提高质量,促进均衡。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县(市、区)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强化资源共享,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均衡的发展,整体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综合实力。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平均预期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水平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健全医防充分融合、各部门相互协作、环境友好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健康保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保山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性质

2020年

2025年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预期性

74.38

77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预期性

4.54

≤10

婴儿死亡率

预期性

5.17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预期性

7.31

≤6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预期性

14.08

≤14.05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预期性

49.33

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健康生活环境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预期性

20.86

25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预期性

39.74

24

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数量占比

%

预期性

100

100

国家卫生乡镇率

%

预期性

0

>10

健康服务供给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预期性

7.04

7.53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预期性

2.55

3.20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预期性

0.32

0.6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预期性

3.57

4.20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预期性

0.18

0.5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预期性

3.79

4.50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预期性

7.73

9.75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预期性

2.8

4.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预期性

≥70

健康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预期性

93.24%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约束性

94.76%

>90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预期性

90

>90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

预期性

92.16

93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2019年)

%

预期性

26.87

26左右

健康产业

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年均增长

%

预期性

10

10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加快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推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县域医共体为平台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落实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形成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到2025年,建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集团。对医疗集团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人事、业务、财务、绩效实行统筹管理,降低运行成本,避免集团内各单位间无序竞争,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改革。通过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理顺医共体与其举办方、监管方之间,以及医共体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在统筹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收入管理、医保管理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到2025年,全市5县(市、区)全面形成人员、财务、设备、业务统筹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县(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11项指标达到A档次以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外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下降,全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并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占比达65%以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合理。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体系。将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腾冲市人民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医院。推进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扩容,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发挥市级医院在城市医联体中的辐射带头作用,由保山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到2025年,保山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标准、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腾冲市人民医院达到基本标准,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新一轮三级甲等医院评审,腾冲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

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改革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到2025年,逐步使医护比总体达到1: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触发评估机制,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综合评估参考指标结果,确定调价时间、规模和配套措施。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加强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规范门诊付费基本单元,积极探索基层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协同推进保山市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打包付费改革,推进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完善量效并重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发挥医保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促进科学合理用药。贯彻落实以医保支付为基础,依托云南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有序推进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及时上报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加强罕见病治疗药品等供应保障,推进传染病治疗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4.强化卫生综合监督体系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易办,推动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到2025年,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100%和90%以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力争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名卫生监督员,每个县(市、区)配备1—2辆执法车辆,新增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700个。加大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污水处置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强化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秩序。

(二)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

构建以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云南省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支持保山市疾控中心建成省级区域性疾控中心,推进腾冲市、龙陵县疾控中心建成国门疾控中心。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到2025年,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达100%。依托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的网络实验室体系,到2025年,保山市疾控中心A类检验能力按同级国家标准由90%提升到95%,各县(市、区)疾控中心A类检验能力按照同级国家标准由85%提升到90%。不断提高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提升病原快速检测、有毒物质早期鉴别能力。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构建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防控机制,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明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控、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其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监督。

2.强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依托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响应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全市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响应信息平台。筑牢以疾控中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的市、县、乡、村四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全面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完善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示机制。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问首诊责任制,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鼠疫、霍乱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相关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措施联动。强化信息报送,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达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达80%。

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多元、完整的物资储备体系。市直医疗卫生系统建立以市、县(市、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为主,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为辅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采购储备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及生活后勤保障等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储备清单专人专库保管,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基本能满足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合理确定医疗卫生部门储备规模。组建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自我保障、快速反应和专业处置救援能力。动态修订《保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3.提升疾病综合防治能力

继续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加强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确保接种安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到2025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0%。

做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控。继续做好登革热、鼠疫、麻风病、包虫病、疟疾等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控,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分析、研判,加大对腾冲市、龙陵县口岸疫情防控力度,提升常态化防控工作精准化水平。打好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持续巩固提升“三个90%”、消除经输血传播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成果。到2025年,全市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到省级指标考核要求。开展遏制结核病行动,提高结核病实验室快速诊断能力建设,继续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加大耐药筛查力度,推进结核病规范化诊治,到2025年,全市肺结核发病率转至35/10万以下。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积极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保山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到2025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开展慢性病早期发现,强化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提高老年人健康体检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队伍能力建设,以保山市人民医院为技术指导医院,承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其他二级以上医院承担辖区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加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到2025年,5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4.05%以下。

(三)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1.推进医院诊疗能力建设

推进医院创等达标。以创等达标为抓手,全面提升医院内涵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到2025年,100%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面开展提质达标工作,80%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2016版)验收。腾冲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安利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或乙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巩固提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巩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成果,腾冲市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中医医院。

推进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做优做强现有重点专科,将现有的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9个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西医临床5个、中医4个)建成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滇西边境一流重点专科。到2025年,力争新增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争取成功申报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0个。完成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口腔科、康复科、精神科、眼科、老年病科5个薄弱专科建设要求,补齐薄弱短板,中医错位发展皮肤科、风湿免疫科、心血管病科、脾胃病科、妇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全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等能力。全市80%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和10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完成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

2.夯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鼓励条件成熟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推动一批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升级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到2025年,90%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推进县域副中心建设,2025年力争每个县至少有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

3.推进院前急救能力提升

以全省统一急救调度信息化平台建设为突破,充分考虑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服务半径、道路交通等因素,加快建设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成全市统一院前急救调度中心,整合升级系统软硬件,科学规划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综合统筹医疗急救资源,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救护车数量,统一配备车载信息系统及终端设备。按每3万人口至少配备1辆救护车,其中至少20%为负压救护车,按每50万—80万人配备1个调度座席。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和宣传。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4.推进临床用血保障能力提升

强化采供血全环节质量管理,保证临床用血供应,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加强中心血站用血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保山市中心血站为主导,各县(市、区)固定采血点为辅助的血液保障体系。到2025年,市中心血站新建业务楼建成投入使用,每个县(市、区)在人流集中区域设置1个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固定献血屋,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温馨的献血环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无偿献血采集量逐年增加,固定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临床用血覆盖率达到100%,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参加率达到100%,临床成分输血率达到99%以上。血液供应保障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提升,持续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5.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质量提升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宣传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努力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四)聚力打造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1.推进3个医疗综合体建设

实施医疗综合体建设。一是实施以保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隆阳区中医医院)和保山市传染病医院等项目为主的保山中心城区东城医疗综合体建设。二是实施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等项目为主的保山中心城区北城医疗综合体建设。三是实施以腾冲市人民医院改扩建、腾冲市妇幼保健院迁建、腾冲市传染病医院等项目为主的腾冲市医疗综合体建设。

2.建设滇西公共卫生辐射中心

提升疾病医防能力。完成保山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保山市传染病医院和腾冲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新增传染病住院病床400张,大幅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控和救治能力。合理设置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充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人员力量。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配齐应急装备。

3.建设滇西心理卫生辐射中心

按三级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推进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设置住院病床1200张。推进心理咨询及治疗中心、睡眠医学中心、老年精神医学中心(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中心)、精神康复医学中心、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等的心理卫生中心建设。提升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腾冲安定医院等精神专科医院服务能力。创新发展模式,突出专科特色,加强专科联盟建设,强化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扎实开展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创新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滇西心理卫生辐射中心。

4.建设滇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加强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打造妇幼健康服务龙头。加强全市儿童早期教育发展基地建设工作。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健康项目为依托,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稳定人才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协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妇幼保健院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独特专科医院优势,打造一批省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重点打造妇幼保健业务管理队伍和临床专家技术两支队伍。形成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各级助产机构为补充,综合协同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五)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持续巩固保山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医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周边的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引领全市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完成龙陵县和昌宁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继续实施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隆阳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实施基层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到2025年,全市10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全市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且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5%;90%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不低于30%,70%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科。以市、县级中医医院为平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互联网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和鼓励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2.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艾滋病、感染性疾病等,推进中西医协同攻关,力争建设省、市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支持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等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建设。

3.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

积极争取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康复培训基地等项目,持续加强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中医临床分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到2025年,争取建设不少于15个省级、2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推广不少于4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并发症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加快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到2025年,100%的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95%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推广不少于30个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积极争取建设1个省级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组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科普宣传活动。

(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建设成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全面开展健康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大于10%。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控烟限酒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全民健身、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习惯。

2.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健全“市、县、乡、村”健康促进及健康教育工作网,稳步推进健康促进及健康教育工作。理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管理机制,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立健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临床医生健康科普与促进作用。扎实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行动,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深入推进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试点项目。加大预防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力度。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创建示范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开展适龄人群性健康教育,加强学校与医疗机构协作,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加强体医融合、防治协同,为居民提供重大慢性病防治服务,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宣传。完善慢性病及影响因素监测信息网络及报告信息平台。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推广重大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加强重大疾病危险因素干预,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5%。

3.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强化以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主的精神类专科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精神科门诊和病房的设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鼓励全社会提供多种资源,服务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矫治和社区康复服务,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深入社区做好心理辅导。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的干预,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报告登记和救治。提升以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为重点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依托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民政精神病医院、腾冲安定医院、施甸圣康医院、昌宁康弘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科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到2025年,全市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名/10万人口,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逐步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3%。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年过渡期内,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优化完善健康帮扶措施,补齐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机制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到2025年,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提高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扎实开展脱贫地区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病种不少于36种。做好脱贫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规范管理率巩固在95%以上。

(七)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1.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行动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以提升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孕产妇及儿童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为抓手,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的服务网络,多渠道促进区域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扩容和融合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引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落实功能定位,补齐服务短板,做优做强妇幼专科,提升临床和保健服务功能。全面加强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的救助,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到2025年,建立1—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加大儿童眼保健和视力康复、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供给。到2025年,保山市妇幼保健院、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妇幼保健院,昌宁县妇幼保健院、龙陵县妇幼保健院、施甸县妇幼保健院均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或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标准。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新生儿听力诊断省级分中心,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机制。到202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人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6‰以下;婚检率达到85%,产前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扩大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人群,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以县为单位全面覆盖,提升筛查质量,实现两癌预防、诊断、治疗与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和后效评估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2.完善家庭发展健康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生育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帮扶标准,按照“老人老政策”的办法,继续落实原有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大力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托育服务体系为重点,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对家庭照护和社区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政策,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打造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入托率达40%以上,普惠性教育覆盖率达50%,线上托育服务家庭覆盖率达到40%,婴幼儿托育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的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3.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动态追踪分析研判全市老龄化状况,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制度政策顶层设计,扎实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健康教育,大力实施老年人疾病和失能(失智)预防、筛查、干预项目。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康复治理、长期照护的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医学科的比例达70%以上。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协同优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鼓励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区,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模式。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合作,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推广“互联网+健康养老”技术运用,逐步覆盖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线上服务。

4.增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依托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全市职业病监测评估体系,提升职业病监测能力。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源头监管,聚焦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深入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全员培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建设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积极应对新型职业健康风险挑战。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到2025年,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均达到90%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报告率均达到100%。

5.维护其他重点人群健康

贯彻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健全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多举措提升综合医院儿科、妇幼健康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防控综合干预,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推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落实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满足残疾人群卫生健康需求。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继续开展防盲治盲,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继续推进防聋治聋,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推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促进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职称评定等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2.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0—3岁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鼓励以合资、品牌合作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或集团,提供规范化、一站式的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连锁化、规模化的中医医疗集团。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单采血浆站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经营发展。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3.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推进道地药材科学规范种植生产。优化中药材种植产业布局,打造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业基地,重点扶持龙陵县、腾冲市中药材重点种植产业区,以“一县一业”中药材示范县为契机,大力推进中药材加工生产企业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设完善中药材新药研发和产品生产,逐步提高中药材加工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加快本地品牌培育。开展中药材道地品种、食药物质资源原产地、主产区、集散地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打造知名区域品牌。促进本地中药品牌化发展,培育中成药大品种和独家品种,重点支持石斛、美洲大蠊、水蛭等品种二次开发和标准提升。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展特色药用资源药性与药理药效研究。以医疗机构制剂为基础,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加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力度。

4.深入推进医养旅融合发展

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旅游与药膳健康养生产品、中医药文化体验、中医药保健养生等中医药康养业态融合,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积极发展大健康产业,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中医药特色服务、康复疗养服务、休闲养生服务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景区、园区积极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产品项目,发展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等,推广中医药精品旅游线路,促进中医药旅游商品创新开发。将龙陵县、腾冲市打造成中医药健康旅游重点县。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深度融合,打造集“医、药、学、康、养、旅、智”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培育壮大“医养结合、康养休闲、文旅融合”新业态,加快构建保山现代温泉健康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户外拓展、户外露营、徒步旅行、科考探险等生态旅游产品,谋划一批集高端医疗服务、生态健康运动、候鸟式养生养老、健康产品制造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综合类大健康产业项目,打造世界级健康旅居度假胜地。

(九)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百名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优秀医疗卫生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建设一支有担当、敢创新、懂管理的医疗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名医专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批业务强、声望高、有权威的领军人才。实施百名业务骨干培养计划,选派医师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外派进修学习,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提升临床专业水平,培养一批技术精、敢创新、团队精神强的骨干力量。实施百名青苗培育计划,通过规培、传帮带,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推进中医师承教育,建立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中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方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力争2025年末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4.5名全科医生。

贯彻落实“两个允许”,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管理、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和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推进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制度,争取将乡村医生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鼓励支持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化。到2025年,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医师资质的人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大力开展名老中医专家师承教育,建立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组织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调整优化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培养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提升重大传染病、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能力。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乡村医生。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补齐疾控机构队伍短板,强化公共卫生医师教育培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健全公共卫生职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稳步提高人员薪酬水平,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吸引力。到2025年,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达9.75人。

2.加快数字健康发展

加快保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线上医疗资源,统一建设标准,规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互联互通,区域内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影像系统、检验系统、心电系统逐步统一,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探索建立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医院从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切实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实现乡乡通。大力推广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平台,提高疾病预防和诊治水平,强化实时分析、科学研判、及时预警能力。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妥善保管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强化数据传输监测和审查。严厉打击通过泄露、出售、窃取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

3.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加大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和就医环境。着力推进县级综合医院迁建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完成疾控机构改扩建项目,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搬迁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项目。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53张,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就医环境更加优化。

4.强化设备装备管理

加强常规型医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医疗卫生机构按需配备。积极争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标,加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更新购置。鼓励有需求的医疗机构购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设备配置许可纳入当地规划指标统一管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详见附件1)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升人民健康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规划执行责任制,推动规划任务清单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举措、抓好规划落实,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规划实施。(部门分工详见附件2)

(二)强化政府投入责任

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加大对健康投入力度,开展健康投入绩效评价;充分调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健康筹资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三)强化监测评估

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落实,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估。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监测评估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政策措施,构建专业宣传与公众宣传相结合的宣传大格局,做好规划全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知,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附件:1.保山市“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表

2.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

务分工表

附件1

保山市“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表

设备品目

合计

其中

办医主体

管理级次

医院性质

医院等级

年度计划

公立

民营

市级

县级

综合

专科

三级

二级

未定级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

2

1

1

2


2


2




1

1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

2

2


1

1

2


1

1





1

1

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

7

6

1

1

6

7


1

6


1

3

1


2

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

4

4



4

4



4



1


1

2

直线加速器(合X刀,不包括列入甲类管理目录的放射治疗设备)

3

3


1

2

3


1

2


1

1



1

伽马射线主体定向放射系统

1

1


1


1


1






1


合计

19

17

2

6

13

19


6

13


2

6

2

3

6

附件2

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主要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市医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卫生综合监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疾病综合防治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发挥市县医院引领作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夯实基层服务网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临床用血保障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医德医风建设质量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职责分工负责

4

聚力打造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推进3个医疗综合体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滇西公共卫生辐射中心

建设滇西心理卫生辐射中心

建设滇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5

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家庭发展健康支撑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维护其他重点人群健康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医养旅融合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编办,市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林草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设备装备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县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政府投入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县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监测评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医保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宣传引导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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