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6月21日—6月30日就《保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6月30日,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1条,采纳了其中0条,未采纳的原因详情见附件。
附件:《保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未采纳原因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保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未采纳原因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