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20240627-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利企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6-27
文号 保政办发〔2024〕36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府系统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市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保山市政府系统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市级)》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政府系统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市级)

序号

牵头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频次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

重点用能单位和非工业领域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有序做好近期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526号)

根据省级要求开展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监督检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每年1次


3

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24﹞1号)

每年1次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1﹞600号)

每年1次


5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6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试行)》(保规发﹝2014﹞68号)

企业申报+适时巡查


7

市水务局

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督抽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六条

每年1次


8

市应急管理局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6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每年1次(如发现重大隐患则增加复查1次)


9

市广电局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的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安排开展


10

市市场监管局

广告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1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2

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类、流通类)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3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5

价格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9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运行﹝2022﹞634号),《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税﹝2022﹞21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6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7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节第四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8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19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0

医疗器械质量抽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1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2

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3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4

市能源局

对能源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修订)第六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5

市林草局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

每年1次


26

市医保局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

每年1次


27

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销售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8

机要通信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29

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0

快递市场秩序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1

邮政业用品用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2

邮政业生态环保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3

市地震局

抗震设防专项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4

腾冲海关

进口保税仓库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每年1次


35

市气象局

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每年1次,其余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6

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7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8

对气象技术装备管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8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39

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0

对涉外气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1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2

市烟草专卖局

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监督检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的通知》(国烟专﹝2016﹞319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烟法﹝2016﹞317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国烟法﹝2019﹞101号)

全年不低于10%、不高于30%


43

市消防救援支队

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4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5

对大型群众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6

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

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47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说明:本清单不包括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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