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0_B/2015-072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利企政策 发布日期 2015-07-27
文号 保政发〔2015〕118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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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山中心城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一项重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改革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对强化政府空间管控,保护重要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可有效解决目前面临的规划管理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标准不统一、内容冲突,管理责权不清、实施相互矛盾、项目难以落地、规划衔接难度大、公众参与难度大、规划权威性难以发挥、规划难以指导各项建设等诸多突出问题,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多规合一”并不是简单地把多个规划合并成一个规划,而是把各项规划的内容统一起来,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形成相互配套、衔接、管理有序的“六个一”规划体系,即“一张图、一套指标体系、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真正实现一个城市一个空间、一个空间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目标。隆阳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园区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规划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加强协调衔接,统一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整合部门规划空间数据信息,强化城乡规划引领作用,形成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一张图”,探索建立部门协作管理模式,实现各行业规划协同落地与实施。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为目标,以着力打造滇西边境中心城市为指引,以城乡一体化规划为先导,统筹城乡设施、产业、人口,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具有可操作性的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体制,实现市、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有力推动保山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保山跨越发展。

(二)工作思路

——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领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经济社会各方面建设发展,是编制规划的依据。“多规合一”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行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和重大产业布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清晰确定近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功能区定位、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等。

——强化城乡规划的基础综合作用。城乡规划具有完整的法律和技术规范体系,是对城乡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基础。“多规合一”要与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布局等要素相统一。“多规合一”工作要以法定城乡规划为基础,依法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各类规划,成果以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形式依照法定程序上报审批,严格加强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控制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指标计划管理的依据。“多规合一”要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控制性指标在规划期内得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开展“多规合一”要落实“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约束作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林地利用规划要注重生态系统功能的保育和维护、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多规合一”要确保各类生态保护红线与空间管控、资源及环境承载力等内容在规划期内得以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末原则为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0年,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保山中心城市“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范围为隆阳区行政区划范围,重点为城市规划区1050平方公里及隆阳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园区、功能区、集镇、村庄。

(二)编制“多规合一”规划

建立规划整合技术标准(各部门提交GIS格式数据或者CAD格式数据的电子数据),统一基础数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采取保山94城建坐标系过渡,最终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坐标转换为本部门使用的坐标系),建立基础信息平台,协调各项规划,消除各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一张图”,形成统一的城乡空间布局、管控边界、空间管控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云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暨“四规合一”规划技术导则》。

(三)确定总体战略

确定统筹土地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产城融合、城镇上山、智慧城市、彰显品质等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整合各类规划,形成多元统一的目标体系。

(四)建立规划发展指标体系

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及上位规划的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城镇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整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公共设施布局规划等核心指标,统筹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建立符合“多规合一”要求的指标体系。

(五)建立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各行业规划的编制要遵循既有法定程序要求,执行现行规范和标准。要建立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标准对接机制,统一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的内涵及计算规则。要坚持严格标准,扎实开展工作,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统计口径,统一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方式等技术参数标准,形成覆盖城乡、内涵统一的用地分类、建设标准和基础数据。

(六)确立规划空间管制界限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绿色自然的总体要求,调整城乡空间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等空间管控边界,并制定明确的管制措施。“多规合一”以后要统筹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线(绿线)、水域及保护控制线(蓝线)、历史文化街区设施保护线(紫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线(黄线)、建设用地控制线(橙线)、公共设施控制线(粉线)、交通设施控制线(红线)等空间控制线,达到横向对接、纵向贯通,形成全域覆盖、纵横贯通的体系。

(七)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门类规划

“多规合一”要梳理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处理规划,建立规划整合技术标准(统一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方式等),统一基础数据,统一梳理各类规划入库,达到数据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以城乡规划为基础,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消除各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形成统一的城乡空间布局、管控边界,明确空间管控的内容和要求。

(八)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

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将影像数据、行政区划界线、地形图、地理信息标注等各类规划空间数据信息入库形成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将统一的城乡空间布局、管制边界和管制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办理流程中。建立全域覆盖的、基于统一坐标系统和矢量数据的公共空间信息平台,在相关部门建立空间信息平台子系统,实现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并可以进行集中统一的项目审批信息化管理。

(九)建立规划管理衔接协调机制

梳理涉及城乡空间管理的职能部门事权,各职能部门间充分沟通、协调、对接,建立衔接协调机制,按照“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调整、同步实施”的要求,同步编制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土地年度供应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近期性规划引导建设行为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建设项目安排的系统性和计划性。各部门必须依托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审批时限。各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由一个中心受理,各部门在各自终端上分别办理。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体制,推行综合执法,严格依据规划开展建设,并推行通过信息平台手段查处违法建设。

(十)形成规划“一张图”成果

“多规合一”总体是要实现各类规划从“一堆图”到“一张图”的目标,形成目标一致、规划衔接、功能互补、统一平台、相互协调的“六个一”规划体系(即:一张图、一套指标体系、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形成为地方政府决策、部门审批和实施管理提供整合规划信息支撑的“一张图”,达到建立平台、全域覆盖、城乡统筹、生态导向、产业转型、用地整合、资源共享。要借鉴外地经验,先行在隆阳区试点开展“多规合一”工作,2015年底将规划成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分步督导和鼓励其他四县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2016年底全市要实现“多规合一”。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多规合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中心城市“多规合一”工作采取市、区联动方式,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隆阳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和市、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隆阳区人民政府,保山工贸园区、水长工业园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公安、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计、审计、环保、旅游、统计、地震、气象、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多规合一”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推进“多规合一”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多规合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和指导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收集成果、统一标准、对接数据、衔接规划。在市规划局设规划信息中心,承担搭建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标准、制定管理细则和实施措施等职能,真正形成“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监管一张网”。

(二)明确职责,统一行动

隆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组织完成除板桥、金鸡、辛街、河图、汉庄、潞江之外的集镇范围地形图测绘和“多规合一”成果;负责组织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林业、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区直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相关规划和现状资料;配合完成《隆阳区坝区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安排并督促各乡镇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规划成果。

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完成托管区内地形图补测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托管区内“多规合一”相关规划成果;负责提供相关现状资料。

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托管区内的“多规合一”规划,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完成托管区内的“多规合一”规划;完成托管区内地形图补测工作;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

规划部门:市规划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坐标控制网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和《隆阳区坝区村庄布点规划》编制、三维模型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相关集镇总规、片区控规、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与已批准实施的规划一并梳理入库;收集、整理各部门各门类规划数据入库,进行冲突、矛盾协调。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暴雨强度公式等规划成果;配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提供相关规划和现状资料。

发展改革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具体负责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编制,确定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项目;完成“十三五”民航发展规划、铁路发展规划、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设施建设规划、能源规划、天然气利用规划等规划编制,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规划成果。

国土资源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省级下达的调控指标,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协调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地质灾害等方面的资料;完成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编制,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规划成果。

环保部门:市环保局指导区环保局具体负责完成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功能区划及管控建议,提供生态环境现状、资源及环境承载力等方面的资料。

林业部门:市林业局指导区林业局具体负责完成林地保护规划的编制,确定森林及林业保有量、湿地保护面积等,提供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方面的资料。

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提供交通现状和规划资料。

农业部门:市农业局负责完成隆阳区航拍图测绘工作,提供航拍图成果;市、区农业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污染防治等资料。

财政部门:市、区财政局和园区财政分局负责本级“多规合一”工作的资金保障。

水利部门:市、区水利(务)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负责提供水资源保护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资料。

卫生计生部门: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负责提供人口总数、常住人口、人口流动、人口增长等方面的资料。

气象部门:市、区气象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气象分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等方面的资料,并对完善规划布局提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避气象灾害风险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区工业信息化委(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工业发展、工业园区布局及“五大基地”布局规划等方面的资料。

旅游部门:市、区旅游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市、区旅游发展现状、规划等方面的资料。

统计部门:市、区统计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开展数据核实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划成果。

文化部门:市、区文化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五大文化品牌”、重点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

商务部门:市、区商务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商贸物流规划、保税区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

新农办:市、区新农办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资料。

教育部门:市、区教育局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大、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数据成果。

人防部门:市、区人防办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防空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数据成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电力公司: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电力工程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方面的资料,配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昌源水务公司: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多规合一”指标体系要求的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成果;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等方面资料,配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市直其他部门: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等方面资料。

其他管线单位:配合完成“多规合一”相关工作;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配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三)统筹协调,强化职责

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多规合一”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多规合一”的审查和协调,监督各部门“多规合一”工作执行情况和责任落实,统筹各职能部门的规划管理权、事权,研究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相关事项。

(四)统一指标,规范管理

统一各行业规划的指标要素、目标、范围和期限,采用一致基础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步编制,经“多规合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审后,报经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五)高度重视,确保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多规合一”工作取得实效。隆阳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多规合一”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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