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03_Z/2016-06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利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6-06-08 |
文号 | 保政发〔2016〕32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国的新要求,全面巩固提升保山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果,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市上下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精神,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品位保山、质誉未来”的保山质量精神,坚持以建设质量强市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凝聚先进质量文化,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强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质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引领,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通过制定激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全面提高各行各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创新能力,增强发展活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以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质量问题、增强质量竞争力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围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重大工程,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率先突破,加快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民生为本,安全为先。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全民动员,社会参与。推动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质量共治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行业质量和区域质量提升,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建设,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发展推进机制,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和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
——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3年内生产的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工程质量:到2020年,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和保障房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施工许可、报监等开工前手续齐全率)达到100%,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龙头服务企业;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保山地方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节能减排降耗成效显著,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85%以上,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大工程”,提高质量竞争力
1.实施品牌带动工程。结合全市“五基地一中心”建设,围绕高原特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加大品牌培育、认证、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品牌创建机制,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形成保山品牌集群发展格局。推动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区域品牌,带动形成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到2020年,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5 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5件以上、中华老字号2个以上、省政府质量奖3个以上、云南名牌产品6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120件以上、云南老字号8个以上、市政府质量奖8个以上、市名牌产品32个以上、保山市知名商标150件以上、“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农产品160个以上、云南名牌农产品40个以上。
2.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坚持标准引领,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保山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为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深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标准化工作;围绕打造“三张旅游名片”目标,加快实施服务业标准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积极开展餐饮、物流、社区服务等服务行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起草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快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环境;广泛收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较高的各级各类标准以及各类技术法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为全市各行业提供权威、高效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到2020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三大标准体系建设,列入采用国际标准目录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100%,创建“AAA”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户以上,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50个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50%以上。
3.实施质量创新工程。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实施“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稳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稳定性、可靠性。继续开展“边疆质量走廊”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走廊示范企业标杆引领作用,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活动,加强行业、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等活动,带动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进一步激发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活力,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孵化基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
(二)健全“四个体系”,强化质量工作基础
1.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能力。加强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及重点工程质量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出入境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质量安全。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防范并有效处置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实施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强质量社会监督。
2.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的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在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良好农业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环境保护、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的认定认证工作,提高全市主导产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配套建设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不断提升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确保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检验检测采信度明显提高;全市规模以上企业8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自愿性认证领域不断扩大,认证总量稳步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等方面的认证数量明显增加。
3.健全质量诚信体系。树立“用良心换得放心、以诚信赢得相信”的质量诚信理念,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提升质量诚信水平为目标,完善质量信用档案,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对守法守信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和扶持,对管理薄弱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公安、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规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4.健全质量素质教育体系。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扩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普及质量知识。加强高校与检验检测机构等质量专业技术部门的合作交流,提高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大力推进首席质量官、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自评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奖评审员等质量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与质量管理咨询机构的合作,规范质量行业组织建设与管理,为企业强化质量基础和实施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和质量管理者的质量管理培训。
(三)提升“四大质量”,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1.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围绕《中国制造2025》,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生产过程台账、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支持企业以提升产品实物质量为主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进行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提高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和质量信用水平。在生物资源加工、能源、轻纺服装、建材等生产制造领域持续开展质量提升和质量比对活动,提高市场满意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质量竞争力。以安全、优质、高效、品牌为主攻方向,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运用及转化率,做大做强一批农业品牌。
2.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围绕实施“五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提升建筑产业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等科技化水平。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及省、市优质样板工程奖,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3.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围绕打造“三张旅游名片”,加强服务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推动旅游服务业转型升级。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试点改革工作,大力支持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在金融、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建设,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龙头服务企业;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休闲娱乐、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凝聚保山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品牌和项目,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4.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围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保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制度,推进重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积极培育环境保护产业,助推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深化水、大气、固体废物、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环境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污染源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机制、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管理。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开展绿化荒山行动,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构筑森林绿化屏障。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市发展规划,制定本行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园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质量强市战略有序推进。
(二)注重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健全完善有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激励机制。依托项目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工作,不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三)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31、12363等质量投诉热线的作用,完善质量投诉平台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品位保山、质誉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不断丰富城市质量标识及城市质量精神内涵,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市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报道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行为,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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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结合我市“五基地一中心”建设,围绕高原特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加大品牌培育、引进、认证、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介为基础的品牌创建机制,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保山品牌形象。到2020年,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5 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5件以上、中华老字号2个以上、省政府质量奖3个以上、云南名牌产品6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120件以上、云南老字号8个以上、市政府质量奖8个以上、市名牌产品32个以上、保山市知名商标150件以上、云南名牌农产品40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农产品160 个以上。 |
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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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坚持标准引领,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保山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到2020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三大标准体系建设,列入采用国际标准目录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100%,创建“AAA”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户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提升工程,推动高原特色农(林)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50个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50%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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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绕“三都建设”,扎实推行服务业标准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餐饮、物流、社区服务等服务行业试点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工业信息化委、政务服务管理局 |
市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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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实施“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稳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稳定性、可靠性。 |
市质监局 |
市工业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发展委、商务局、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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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开展“边疆质量走廊”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走廊示范企业标杆引领作用,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活动,加强行业、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等活动,带动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
市品牌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工业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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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
市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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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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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良好农业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局、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的认定认证工作,提高我市主导产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确保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检验检测采信度明显提高;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8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辐射面及认证总量稳步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等方面的认证数量明显增加。 |
市质监局、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工业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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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配套建设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不断提升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能力和水平。 |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市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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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扩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普及质量知识。 |
市教育局、质监局 |
市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工业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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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和质量管理者的质量管理培训。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监局 |
市工业信息化委、商务局、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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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以安全、优质、高效、品牌为主攻方向,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运用及转化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大做强一批农业品牌。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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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围绕《中国制造2025》,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生产过程台账、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支持企业以提升产品实物质量为主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进行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提高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和质量信用水平。 |
市工业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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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围绕实施“五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绿色规则、设计、施工标准,提升建筑产业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等科技化水平。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及省、市优质样板工程奖,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全监管局、国资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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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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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建设。 |
市商务局、质监局、工业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理、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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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试点改革,大力支持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在金融、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建设,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龙头服务企业;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休闲娱乐、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凝聚保山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品牌和项目,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商务局、旅游发展委 |
市财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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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
市旅游发展委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统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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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开展绿化荒山行动,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构筑森林绿化屏障。 |
市林业局 |
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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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
市环境保护局 |
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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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快实施《保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制度,严守环境保护底线,推进重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积极培育环境保护产业,助推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深化水、大气、固废、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污染源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机制、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管理。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国资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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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能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防范并有效处置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 |
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畜牧兽医局、粮食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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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及责任追究制度。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 |
市工业信息化委、农业局、工商局、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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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及重点工程质量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 |
市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农业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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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出入境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主传入传出。 |
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市农业局、卫生计生委、畜牧兽医局,腾冲海关,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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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施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强质量社会监督。 |
市质监局 |
市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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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畜牧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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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提升质量诚信水平为目标,完善质量信用档案,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
市质监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工业信息化委、畜牧兽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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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
市工商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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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品位保山、质誉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围绕打造“五大文化品牌”,不断丰富城市质量标识及城市质量精神内涵;将质量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 |
市文产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各新闻媒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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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加大落实质量惠民各项措施。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31、12363等投诉热线的作用,完善质量投诉平台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
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 |
市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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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综合质量水平的满意度。 |
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发展委 |
市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