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9-07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保山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市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拟订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相关文件、通知;组织实施控辍保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有关问题。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组成。
总召集人:宋光兴 副市长
召 集 人:范正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云青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杨赵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红原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余在富 市民宗局副局长
张朝廷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于俊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 庆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绍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朝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育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立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和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茂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胡艳顺 市审计局副局长
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春林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学光 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杨光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杨春荣 市总工会副主席
许一斌 团市委副书记
王世蕊 市妇联副主席
杨学华 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存在的问题,通报控辍保学工作有关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召集人由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向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若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替,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要求,牵头统筹协调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席会议相关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二)市教育体育局
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体育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落实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体系,每学期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落实控辍保学工作。
(三)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在校园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严禁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做好人口信息管理工作,配合教育体育部门摸清辍学学生的具体去向。
(四)市民政局
负责将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保证义务教育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五)市司法局
牵头组织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保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府、学校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根据需要依法做好有关司法文书发放工作,全面营造依法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情节严重的,沟通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规划优先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支持配合教育体育部门科学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避免由于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交通不便造成上学困难而辍学。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要求,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供应,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八)市扶贫办
加强与教育体育部门沟通,共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准确、一致。
(九)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宗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总召集人、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须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汇报本系统、本部门近期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年底提供全年工作总结。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人民政府。
(四)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督查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后,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汇报1次全市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7〕6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14号)提出的职责要求和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解决加强控辍保学存在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附件:保山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