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21-03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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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19年3月15日至11月28日,保山市审计局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市强戒所)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羡慕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保审决〔2020〕15号)和《保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保审报〔2020〕30号)反馈发现问题9项,其中:涉及多计工程款、监理费等须追回多付资金2项,调整账务2项,须清退资金1项,手续不完善须立即补办3项,无依据列支费用移送市纪委市监委进一步查处1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针对须整改的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现已基本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羡慕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保审决〔2020〕15号)和《保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保审报〔2020〕30号)送达市强戒所后,市强戒所党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安排监察室、基建办、财务科等部门针对审计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排查,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了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督促落实。已完成整改5项,正在办理1项,未能完成整改1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896804.68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33009080.53元,收到审计报告后,市强戒所立即与施工方(保山交通建筑公司)核对,经双方协商同意,调减工程款896804.68元,实际工程款总额调减为32112295.32元。市强戒所欠保山交通建筑公司的债务221.18万元,调减为131.5万元。该问题已按审计建议完成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497817.25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市强戒所女子大队场地使用补偿费及建盖围墙及巡逻通道补偿90717.85元,为征地完成后,原山庄承包人因个人投资进行了场地硬化、建围墙,要求市强戒所给予经济补偿,经双方多次协商,由市强戒所给予原山庄承包人补偿款90717.85元。

AB门、地下车库、大门围墙及室外附属工程、山体滑坡工程、学员晾衣棚、变压器安装工程等造价咨询费49017元;公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费35000元;社会帮教装修、AB门、地下车库、门卫值班室及外围墙工及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念性规划设计设计费323082.40元,三项费用共计407099.40元。具体情况为:市强戒所十二五改扩建工程实施期间,2016年1月市强戒所党委研究决定对场所进行二次规划,在二次规划中,产生了可研编制、造价咨询、规划设计等费用407099.40元。二次规划完成后,2017年6月30日市强戒所南面出现了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市委市政府领导实地踏勘后,决定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市强戒所整体搬迁至阳光片区,二次规划就停止实施。产生的规划费用纳入十二五改扩建工程列支。

审计建议责成建设单位依法据实调整相关账务。市强戒所已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违反规定使用管理费购买香烟60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该项目2013年3月7日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2013年1月16日使用项目管理费购买香烟的原因是为了协调争取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会议上使用。项目实施后6000元纳入项目管理费列支。

审计建议违规资金6000元上缴省级国库。市强戒所已由经办人员清退该款项,违规资金6000元于2021年3月2日交市审计局,存入省级国库。

(四)“多付待摊投资73193.79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多付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费630元。经核查,发现此问题为东升招标代理公司开具发票金额错误,实际应付金额为94291.68元,误写为94921.68元,导致多付630元。市强戒所已与东升招标代理公司联系退回多付款项630元。

多付工程监理费72563.79元。2013年6月5日市强戒所对改扩建工程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总投资3920万元(按1.75%的标准计算监理费,费用总额应为68.6万元),保山凌峰监理有限公司报价56.77万元中标。由于投资金额较大,双方于2013年6月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商定按1.5%支付监理费。后因单位计划整体搬迁,部分工程未实施,总投资只到3300.91万元,加之山体滑坡的影响,工程工期较长(2014年12月4日开工,2018年8月4日竣工,计划工期15个月、实际工期44个月),监理单位成本随之增加。2018年11月付款时双方约定监理费按招标中标价执行,实付监理费567700元。审计部门认定监理费标准为1.5%,认定市强戒所多付工程监理费72563.79元。市强戒所与凌峰监理公司联系,共同查找了付款依据,认可567700元的支付额度,并完善了相关手续,该问题已整改。

(五)“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66343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该项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16383元,包含争取项目立项审批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和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超标列支的业务接待费用66343元,主要为开工以前争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项目前期费用。

审计建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账务。市强戒所未能对超标准列支的66343元业务招待费调整账务,该问题未能完成整改。原因为:一是同期没有实施其它基本建设项目,没有调账空间。二是同期行政基本支出中的接待费已经按年初预算额度开支,接待费支出指标已用完。该问题未能整改。

(六)“可不再进行招标的设计服务,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

2013年3月,保山政务服务中心两次发布设计招标公告均未达到开标条件(第一次2013年3月11日,第二次2013年3月18日),市强戒所接到保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同意直接联系设计部门进行设计。2013年4月,与昆明民用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5%收取设计费,并签定了合同。市强戒所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补办了审批手续。

(七)“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整改情况

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征收土地款至今未付清,前期市强戒所已垫付对村民的补偿款500万元,尚欠329.2968万元未付,因此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导致用地手续无法办理。市强戒所正在向市政府争取资金拨付,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争取尽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该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未经验收的问题”整改情况

由于基建工作人事变动,交接工作不齐全,导致未及时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市强戒所已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补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

三、下步努力方向

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政策法规,规范招投标、合同协议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加强待摊投资核算和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开展项目审计,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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