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2-122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减税降费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代拟稿)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20〕10号)要求,保山市共涉及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两项,均为施甸县存在问题。保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做好整改督促指导工作,要求施甸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月底,两项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说明
(一)“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及时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5.49万元”问题。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于2017年2—7月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54872.5元,全部属于补收2016年度以前应收未收的部分,收款依据为《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7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6〕102号),资金收取后交入财政代管资金户管理。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取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指导意见的通知》(保财非税〔2018〕11号),需对已缴保证金退还缴存单位,施甸县未及时清退保证金。
2019年5月施甸县审计局发现该问题后,施甸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财政与县自然资源局立即进行整改,县财政局与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6月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报告回复并及时落实整改。一是县财政局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制定资金清退方案;二是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方案对责任主体逐一进行核实,清理过程中发现有治理主体灭失的情况,需要对清退对象一一进行走访核实,由于涉及责任主体较多,确定责任主体存在和灭失的过程繁琐,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及时清退保证金。
(二)“施甸县财政部门未及时安排疾控中心工作经费67.90万元”问题。
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后,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3项收费,从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累计停止收费679049.00元,其中:预防性体检费308020.00元,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371029.00元。虽然施甸县财政将该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但未能及时拨付相关经费。
2019年5月施甸县审计局发现该问题后,施甸县财政局主动多次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于2019年6月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报告回复并落实整改。由于施甸县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需要在2019年脱贫摘帽退出,加之进入偿债高峰期,防风险任务较重,落实“三保”压力较大,导致财政收支难以平衡,最终该项经费未能在2019年及时拨付。但施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并将此项经费纳入了2020年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二、截至3月底的整改情况
(一)“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及时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5.49万元”问题。
截至2020年3月底,此问题已整改完毕。2020年2月24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全额清退了19户企业(个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5.49万元。(有关材料附后)
(二)“施甸县财政部门未及时安排疾控中心工作经费67.90万元”问题。
截至2020年3月底,此问题已整改完毕。2020年2月21日,县财政下达并拨付疾控中心保障经费70万元(施财预〔2020〕83号),疾控中心形成实际支出56.38万元。(有关材料附后)
三、建立健全的制度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减税降费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殷切期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及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全市将持续以“保山市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统筹作用,不断拓展和深化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把减税降费工作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用部门间密切协作的合力打通减税降费工作的堵点和痛点,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保山落实落地,切实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以此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在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结合全市减税降费工作实际,坚持全面梳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开展自检自查,梳理问题清单,补强薄弱环节,制定问题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照清单内容逐项逐条、深入细致查摆梳理风险点和问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诊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提质增效,要适时组织开展保证金清退“回头看”工作,确保做得应退尽退,确保不再发生专项审计发现的类似问题。
(四)及时下达预算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全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编制并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在提高预算编制及执行质量的同时,及时下达预算资金,为工资发放、刚性支出和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坚决杜绝无预算安排资金或有预算不及时拨付资金的情况发生。
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有关材料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