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619-00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财政厅依法委托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云南省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21度财务报表实施了审计,财务情况如下:
2021度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入14 708.11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审核垫付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76起,合计垫付金额为1 220 624.19 元。
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云南省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救助基金已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特此公告
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