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61805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06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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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台账的通知》(保改委发〔2019〕3号)要求,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保年度改革任务按要求完成,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改革台账情况
2019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396项,其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28个改革举措内容,39项主要成果。“主要成果”中标注“▲”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重大改革事项;标注“△”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转接2018年未完成的重大改革事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涉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重大改革事项主要成果1项,转接2018年因上级未部署而未完成的重大改革事项主要成果2项。“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改革任务牵头单位。
二、有关要求
(一)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的重大改革事项,原则上需经专项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二)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和责任人,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跟踪省改革方案出台进度,严格工作标准,倒排时间进度,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及时更新台账内容,于每月25日前将台账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总(市生态环境局),全年向市委改革办报送改革信息不少于4篇。请于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前,各单位将联络员名单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总(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段美玲,电话(传真):2191022,邮箱:zrk403@126.com。
保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