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19-11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8〕33号)要求,决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编码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燃油、燃气、电动及其他的机械类型。
二、备案编码登记范围及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机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2020年登记范围逐步扩大,力争做到机械类型、数量全覆盖;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三、备案及编码登记方式: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CRAES”徽章)登录注册并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小程序中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编码,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收到标识编码后,自行到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取环保标牌和环保信息采集卡。
四、其他事项:下一步全市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时进行备案及编码登记的,将不得进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
咨询电话: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0875-2191019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0875-213997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0875-303031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0875-518678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0875-6124399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0875-713060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工贸园区分局 0875-899708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分局 0875-281096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 0875-514686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