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填报时间:2019年11月22日 |
序号 |
类别 |
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摘要 |
第一责任人 |
第二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环境整治 |
进一步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
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我市共查出9个环境问题,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我市开展专项督查,交办新发现9个环境问题,共计18个问题,涉及水源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二级保护区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水源地保护区警示标识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
赵贵品 |
李明彦 |
2019-12-31 |
2 |
环境整治 |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
一是打破数据孤岛。纵向与省生态环境厅对接返回生态环境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环境监察、行政审批、生态保护等数据;与5县(市、区)分局对接视频监控点数据。横向与气象、林草、水务、国土等部门接入相关矢量数据,以及新建17个环境质量监测点及原视频监控点数据。二是成果共享及应用。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作战图有序推进,整个项目12月底建成试运行。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污染预测等监测数据的应用和共享。 |
赵贵品 |
薛 众 |
2019-12-31 |
3 |
环境整治 |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
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
赵贵品 |
武立辉 |
2019-12-31 |
备注:1.类别:脱贫攻坚、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生态文明等;
2.第一责任人为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为单位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