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4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名办公辅助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五)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7.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网络维护、微信微博运维等技能。
注:1.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为37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不超过3年。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4年 4月 10日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隆阳区金山路16号405室)。联系人:段老师 0875-219101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计算机操作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者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确定拟聘对象。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拟聘人员自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政审不通过者不予聘用,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公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8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 4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