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1-X-/2023-04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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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我办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机构,即综合科、调研督查科、边境科、涉外管理科、礼宾科、友协办。核定行政编制13人,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兼任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秘书长1名(正科级)。年末实有人数19人,含工勤1人(不占编制),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3人。主要职责是: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全市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领域重要问题,收集、分析和研判全市对外工作形势,督促落实市委重大外事部署要求。综合归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提出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建议。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的外事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接待来保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人员。协调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审核在保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论坛等活动。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和涉港澳事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任务的报审、报批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审核全市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保山段)进行内查或联检。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和记者在保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处置涉外案(事)件。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配合驻外使(领)馆处理我市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贸、文化等对外交流与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代管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贯彻执行国家开展民间外交工作方针政策,通过中外民间友好交往,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通过民间对外友好渠道,推动国际合作,建立交流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中外双方在经济、科技、人才等多领域的务实合作;开展中外民间文化交流,举办演出和展览,促进中外文化互鉴;受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我市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推动双方交流与合作;承担我市对外交流翻译职能,开展对外交流翻译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要求,我办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分别对资产项目绩效三级指标建立评价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我办支出绩效。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职能职责各项目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实施评价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产出及效果评价模块),如某项目在某项评价指标上没有相应职责或职能的,该指标不扣分;如有相应职责或职能的,则按相关计分标准及计分依据进行打分。
总体进行目标:2022年,为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保山市与周边国家的友好交往合作关系,推进友城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大边境管理工作力度配合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及对外援助工作,加大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力度,全力助推“两区一第”建设,配合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及对外援助,坚决打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阻击战。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外办2022年收入为382908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9085.96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2022年支出382908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29085.9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资金来源分类:全年支出382908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29085.9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152907.2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2.34%,项目支出676178.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66%;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805349.5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26%;商品的服务支出671236.4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资本性支出35250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2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财务管理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整体情况来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我办2022年修订完善《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业务、收支业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从源头上规范市外办各类经济业务;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对我办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善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外办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总分设置为100分,90(含)-100分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60(含)-80分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并按职责分工,年初制定实施方案和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年中进行项目实施监控,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年终进行绩效评,确保绩效监控有序进行。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只能职责;是否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我办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方面: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认真按年初预算安排执行,积极跟踪项目进度,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支付进度。二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管理,每个月都做好项目执行进度跟踪,提高执行率,每个季度都做项目绩效跟踪,加快项目进展。三是认真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数。四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五是完善修订多个财务管理制度。六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2年我办部门整体支出382.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315.29万元,项目支出67.62万元。
2.产出指标分析(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1)数量指标(47分),下设绩效目标工资福利发放人数公用经费保障人数、公用经费保障公务用车数量、会谈会晤次数等13个绩效目标。经自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为47分。
(2)时效指标(3分),下设绩效目标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经费支付工作。经自评,绩效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3分。
3.效益指标分析(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下设绩效目标出部门运转、加强对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等5个绩效目标。经自评,绩效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15分。
4.满意度指标(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下设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中缅边境地区边民满意度、单位人员满意度指标。经自评,绩效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1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办认真严格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任务要求,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2022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外宾接待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外事礼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关怀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到从严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外事发展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规范资金使用与核算,加强统计资金使用绩效跟踪和监督检查。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我单位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同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资金位率。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