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41-X-/2023-0427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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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总分100分,自评分100,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年初指标: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35万元。完成指标: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34.98万元。完成质量: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初指标: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指标: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完成质量: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单位人员满意度

年初指标:单位人员满意度=90%。完成指标:单位人员满意度90%。完成质量: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管理意识不够,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绩效开展进度的跟踪问效不到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整改措施具体有效。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出来之后,制定详细合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更有效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执行监督办法。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办原公务用车因使用时间太久,加之经常要到边境出差,边境路况差,危险系数大,2022年我办申请项目资金34.9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务用车数量。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文件要求,结合市外办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总设置10090(含)-100分为优秀、80(含)-90为良好,60(含)-80分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并按职责分工,年初制定实施方案和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年中进行项目实施监控,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年终进行绩效评,确保绩效监控有序进行。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数34.98万元,年终执行数34.98万元全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办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务用车数量。在时效内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相关支出不超预算受益对象满意率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本单位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等在门户网站内按要求公开,公开的内容将如实反映自评的结果。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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