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8-070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04
  • 文号
  • 保政办函〔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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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本级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工作力量整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办公室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加快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年内仍没有专门工作机构的县(市、区)和未明确工作承担机构的市直部门,在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办公室是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查检查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机构,要按照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牵头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和组织,强化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开展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

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平台渠道建设管理等公开业务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核心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在政府网站开设专题网页集中展示,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评重要指标内容;年度工作情况要于2018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在本级本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督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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