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9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0〕36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扩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展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融合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有关工作动态。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信息,持续做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以及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措施等信息公开力度。(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扶贫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城市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级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1日前按照规范完成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流程,于2020年11月30日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府要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对照市级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市级及驻保有关单位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于2020年10月15日前汇总形成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将不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造成被纠正行为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市教育体育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网站要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要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开展IPV6升级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进行备案,要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公报电子版的办刊模式、展示途径和检索功能,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方便公众查询。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市政府研究室牵头负责)
四、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同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县级(含)以上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为本部门办公室(综合科),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并不断优化第三方评估。(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业务培训。要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各级各部门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要明确培训目的,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科学性、实效性,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链接:图解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