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gtj-05_A/2022-1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双公示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撤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的公示
依据用地单位申请,项目涉及功能分区发生调整、核减用地规模较大,同意予以撤销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50020210000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拟撤销第五水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500202100003号),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作出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地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1001)
陈述申辩联系人及电话:王玉娇 2121365
陈述申辩书面发送邮箱:bszrzyjxzspk@163.com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