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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发〔2023〕6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余有林、马锐新、李永辉、那一平、张祖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保山东河流域两岸道路改造提升纳入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86号),已交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东河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情况
一是根据《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代表们提到的东河干流坝区段约25公里范围内(北庙水库滚水坝—青华闸),东河干流左右两侧20米—50米范围均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没有规划任何市政道路。其次,近年来保山市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及重大项目建设,针对绿地内可规划建设5米—5.5米游道基本没有建设用地指标保障。
二是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自2017年开始试点建设,2021年12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属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执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根据《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北庙水库—青华海段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已纳入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且北庙水库—青华海段规划建设滨河游步道。现正在申请对《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在正式批复文件下达之前,东河流域暂不能实施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三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级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建设等,其中30户以上自然村只能保障1个自然村1条优选通达路线通硬化路,东河沿线杨官、方官、大栗树、大湾、龙潭、王海、羊邑、陶孔8个社区所辖自然村均已通畅,其余村内道路再无法纳入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及资金支持。其次,目前国家支持的交通项目主要用于保民生、保出行、保优先通达路线,暂无景观类道路改造提升支持项目政策。
四是2022年争取到隆阳区东河(板桥—永盛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2506.7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0282万元,其余资金为地方自筹。目前已获得中央到位资金2000万元,正在开展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将在东河板桥—永盛段部分流域实施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生态护坡、生态湿地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为东河流域绿化美化开启良好开端。
二、下步工作打算
鉴于东河流域存在的以上三个方面的现状及实际情况,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将东河流域两岸道路改造提升硬化纳入东河流域综合治理事项,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水清、岸绿、路畅、景美”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东河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自规、住建、交通、水务、林草等多个部门,下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对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国家湿地公园范围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对现有规划进行科学修编,努力解决用地、资金等建设要素保障,逐步推动东河流域两岸道路改造提升。
(二)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明确项目资金争取重点,精心策划、筛选上报东河治理项目,提高对上争取资金能力,为东河流域两岸道路改造提升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保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 海 2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