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36-4-/2022-1227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文号 | 浏览量 |
A
公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保环函〔2022〕3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保山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赵国玺委员:
你在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开展土壤系统治理持续修复的建议》(第0169号),已交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关心和关注。土壤是构成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精准谋划、对账销号,扎实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取得了积极进展。2018年—2020年云南省政府对16个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评估考核,保山市连续三年均为优秀。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明确机构责任。成立由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园区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任务指标分解,压实地方责任。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保山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保山市全面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落实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主体责任、保障措施,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有效应用。完成全市1414个农用地土壤样品、167个水稻协同监测样品的采集、流转、质量控制等工作。完成全市138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及7个地块的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土壤采样及流转。及时总结详查成果,形成县(市、区)土壤环境质量报告,阐明各县(市、区)辖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及分布、耕地周边污染源分布,以及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精准指导各地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农用地分类管理。
(三)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了第一轮38家涉镉污染源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推进第二轮14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启动第三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动态更新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导名录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等相关义务。
(四)扎实推进耕地分类管理。一是全面完成全市5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了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清单。二是通过采取农艺措施、种植业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
(五)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持续推进秸秆肥料、饲料、燃料、基料、原料“五化”利用,通过推广直接还田、过腹还田、堆沤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利用秸秆进行编织、生产食用菌等技术,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1年,全市秸秆可收集量126.48万吨,秸秆利用量116.29万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95%。二是加快实施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组织探索秸秆利用补偿制度、秸秆全量化利用机制、秸秆产业发展模式、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等创新做法,3个项目获得中央扶持资金1524万元。2022年争取资金500万元,实施隆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目前隆阳区正在调整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六)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全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15个、面积2105.98平方公里,严格落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停或搬迁,全市关停或搬迁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25个。二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正在组织实施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4县(市、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龙陵县争取2022-2023年中央预算投资30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下达。三是指导五县(市、区)制定了《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完成规模养殖场备案1077个,规模养殖场与用肥主体签订协议287个,安装生产水表623个,578个规模养殖场建立了养殖用水台账。对规模以下138户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四是扎实开展东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资金585.56万元,完成了东河流域3668户粪污收集不配套户的整改,101户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场户的关停或搬迁。2022 年再投入1154万元,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粪污收集不规范的7844户设施进行巩固提升。
(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一是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0.55万亩以上,“三新”配套技术推广面积6.5万亩次以上,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25组,农户施肥调查500户,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560万亩次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2021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10.29万吨、同比减少3.14%。二是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病虫灾统防统治、绿色高产创建,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2021年全市农用使用量3715吨、同比减少7.16%。加快腾冲市、龙陵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完成7000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建成1个智能性诱监测点。积极争取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切实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绿色防控覆盖率比2021年提高10个百分点,完成5000亩农作物病虫害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统防统治覆盖率比2021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你在《关于开展土壤系统治理持续修复的建议》中指出了保山市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七条建议。建议符合保山实际,准确反应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切中问题要害,对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吸收采纳,在推进中注重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市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协商座谈会、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推动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督促区域内有关部门、企业逐一落实各项任务。三是压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确保环境管理到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和资金投入。
(二)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一是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二是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三是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消除污染隐患。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采用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防腐蚀防渗漏改造,进一步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三)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一是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二是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三是科学制定保山市“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在农产品超标集中区域建立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技术。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鼓励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按规定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湿等措施。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和供应能力,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制度。集成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养殖场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发展优质饲料,推动秸秆实现过腹还田、变废为宝。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发展食用菌生产等秸秆基料,引导开发秸秆原料产品,提升秸秆附加值。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
(五)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2022年底前,督促指导隆阳区、腾冲市等4个畜牧大县,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稳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二是健全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督促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引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强化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畅通粪肥还田渠道。
(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一是以粮食作物和果菜茶为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主体为平台,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因地制宜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集成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推动粪肥还田利用,鼓励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二是大力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技术模式,建设一批农药减量示范区,推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措施。举办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班,加快推广应用生物农药、低毒低风险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健全农药销售台账,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七)支持产业发展。一是鼓励通过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相关技术研发。鼓励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历史遗留废渣原位管控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及应用。二是逐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给予支持。优先将畜禽养殖、秸秆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八)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前期工作资金投入,认真做好土壤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进入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为争取更多资金及项目支持,提供保障。二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土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土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
(九)加强宣传引导。一是通过“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12·5”世界土壤日等,加大对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充分利用权威媒体和网络,及时发布我市土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静 0875—219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