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2-12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权责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2-12-0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共计5类5项)
序号
|
部门
|
检查项目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
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市商务局(5类5项)
|
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检查
|
1.拍卖企业是否有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2.拍卖企业是否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3.拍卖企业是否在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
|
一般检查事项
|
拍卖企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
|
普遍适用
|
|
2
|
市商务局(5类5项)
|
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2.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3.是否存在违反《成品油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的;4.是否存在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5.是否存在销售走私成品油的;6.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7.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8.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9.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
实地核查和年度审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三条
|
普遍适用
|
|
3
|
|
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检查
|
1.是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2.是否扰乱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秩序行为。3.是否存在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4.是否存在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或者不依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规定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存缴备用金的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
书面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普遍适用
|
|
4
|
市商务局(5类5项)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检查
|
1.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
实地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
|
普遍适用
|
|
5
|
市商务局(5类5项)
|
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检查
|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否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2.特许人是否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 号)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3.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是否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4.特许人是否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5.特许人是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6.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及时通知被特许人。7.特许人是否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
一般检查事项
|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普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