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背景依据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文件,同年10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2﹞67号),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保山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目标任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保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
(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民政业务管理人员等不少于5000人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五是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长效机制。
(三)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促进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拓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二是落实配套设施,完善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三是推动转型升级,2025年,实现所有乡镇农村敬老院职能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职能转变;四是强化基础作用,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五是促进医养融合,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六是支持社会参与,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
(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一是完善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二是提升运营水平,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三是支持居家养老,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四是优化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五是推进认证工作,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五)保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参照《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了29项服务内容,覆盖养老保险、高龄津贴、就医、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健康管理、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16项物质帮助、6项照护服务、9项关爱服务,1—12项为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13—29项为面向特殊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
四、涉及范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能源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保山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保山分公司,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出台意义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截至2021年底,我市的人口老龄化率已达18.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16%)。老年人群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现象突出,城乡留守老人现象普遍,现有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还不能满足经济困难的残疾、孤寡、计划生育困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结合市情,确需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的实施意见,引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省政府惠民实事的必然要求。省政府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纳入惠民实事,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的兜底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设施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都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保山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与省政府养老服务考核对标对表。实施后能有效解决我市特困供养机构闲置率高、服务能力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多方面问题,是“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的全方位的指导性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