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2022-0713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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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四举措”构建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保山市坚持以市域社会治理为契机,着力通过建设诚信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坚持联合惩戒、诚信等级评价系列措施,严惩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建设诚信机制。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机制建设。及时转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机制上加强我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

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2022年以来,全市共向社会公布4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联合惩戒。及时转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2022年以来,全市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将1家欠薪责任单位、5名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并及时将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诚信等级评价。加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不断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充分运用“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B级;连续三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认真落实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2021年,对全市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评价507户。其中:诚信等级评价A级505户、诚信等级评价B级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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