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2-08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询价申请人应向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本次实施项目的询价文件,并于 2022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58624.66元。
4.采购内容:
4.1本项目采购内容:我中心位于人民路新9号的办公区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现计划按照国家给水排水管道建设标准及市委、市政府雨污分流改造要求开展我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4.2询价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除特别注明者外),以及涉及的工程施工、项目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
4.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9号,询价申请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到项目实施地点现场踏勘进行实地勘察,以便获取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询价报价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4.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5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
4.6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4.7询价报价方式:询价申请人按照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采购人建设相关要求以及现场踏勘获取的相关资料信息做出可指导施工的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供完整报价(综合单报价)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 53/T-61-2020)、云建科〔2021〕15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通知》及配套计价文件、《云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2-202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标函〔2019〕62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云建标〔2016〕207号文)等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文件规定。
4.8说明:本工程采购人设暂列金额(暂列金额:¥7646.69。暂列金指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采购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计入采购人部分,为不可竞争费用,询价申请人在询价报价中不得做随意调整,否则,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4.9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询价申请。
二、询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承担的工程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询价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声明函)。
3.3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询价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询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日至 2022年8月4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9号一楼办公室)。
3.方式:请询价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询价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材料【面交、邮寄、发送电子扫描件均可】递交采购人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与采购人联系后获取询价文件。如询价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询价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2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9号一楼办公室)。
3.提交方式: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应由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寄送至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询价申请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询价申请人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9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 0875-222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