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645-5/2024012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文号 | 浏览量 |
近年来,隆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振兴的硬任务,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整合各类资源强化保障,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高点定位抓谋划
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放在农业农村工作首位,形成“谋划一张图、落实一本账、考核一把尺子”的工作机制,纳入“千万工程”重点推进。
坚持统筹布局。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出台《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目标和年度任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挂图作战,靶向发力。
强化目标考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实行月通报、年考评,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比工作标准、比推进效果、比完成质量,在全区形成奋力赶超、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促提升
以推进绿美乡村、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为引领,确实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重点,带动全区村容村貌不断提升。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出台《隆阳区“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将任务年度化,按照建新拆旧、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的原则,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提升,全面完成2023年上级下达的农村卫生户厕5500座、公厕52座改建任务,全区累计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130788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9.23%。同时,用好上级资金,乡镇建立维修管护队伍,拥有各类吸(粪)污车辆107台,随时解决农村户厕出现的厕所使用问题和粪污清掏问题。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完善镇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持续推行纳管与就地就近治理模式,距离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近且具备相关条件的乡(镇)镇区优先采取纳管模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距离较远的乡(镇)镇区就地就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3年,全区新增4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累计完成152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率达50.67%。
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根据距离城市处理设施距离、准运时间及村庄人口等条件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实现5个乡镇与城市共享处理,7个乡镇建成热解或带尾气处理的无害化焚烧设施。依托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建设项目,实现全区15个乡(镇)区和村庄均配置必要的垃圾车、转运站或垃圾箱、房、桶等。目前,全区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
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共谋划建设绿美乡村点位292个,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3812个、“小果园”1910个、“小菜园”4914个,建设绿美庭院7392个,累计完成绿化面积17.82万平方米。打造申报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5个、市级绿美村庄165个。
提升颜值成效显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区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通过开展农村改厕,对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有效杀灭粪便中的细菌和寄生虫卵,减少蚊蝇滋生,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
切实提升群众健康文明素质。通过进行农村卫生厕所改建,帮助群众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个人卫生行为形成率得到明显提高,显示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市乡村振兴局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