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3062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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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岗位调整和人员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锐 市长
副组长:杜春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王晓渊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杰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余在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敏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俊波 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芒生 施甸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艳龙 腾冲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永标 龙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范正建 昌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 明 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贵品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岩 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方 强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希 涛 市司法局局长
杨先超 市财政局局长
马文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有志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晓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重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立本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丽华 市商务局局长
姚茂林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 萍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新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树才 市广电局局长
张自翔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赵 麟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冯 涛 团市委书记
朱光亮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1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