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528315-6/2024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监督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卫生监督办公辅助、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国家计划招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医学、预防医学、汉语语言文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卫生监督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限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认真细致,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公告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2024年7月10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公告,同时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网页(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告(登录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山卫生监督)。
(二)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报名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7月30日为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3708759361
报名地点: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办公室(隆阳区隆阳路58号三楼)。
七、面试和聘用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由招聘小组确定1名拟招聘人员,报局领导行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就业局核实后聘用,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八、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第一年不低于4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第二年、第三年可逐年酌情增加。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参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