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528315-6/20230901-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监督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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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医疗安全风险隐患,2023年8月25日下午,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对18家医疗美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了《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约谈会上,监督所所长针对当前部分医疗美容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及依法执业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强化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做到知边界、明底线、守红线,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三是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是不得对医美效果、相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功效等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会上,还重点强调了医疗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要依法向消费者提供去文身服务。
通过集体约谈,对医美行业经营者发出警示,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查,切实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
下一步,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的美丽“保驾护航”。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刘绍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