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12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补齐教育短板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等文件要求,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组织专家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复核上报达到云南省一级二等、一级三等标准的幼儿园和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了评估认定,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学校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整改情况,拟认定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一级三等幼儿园14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3所。现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5-2123182(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0875-2136382(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bsjydds405@126.com
附件:2023年拟认定学校(幼儿园)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