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继旭 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