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4日至5月30日,对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保山中心城区2019年至2021年上级下达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任务357个,涉及楼栋864栋、居民15977户,涉及改造建筑面积148.27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改造计划数168个,涉及楼栋436栋、居民8319户,涉及改造建筑面积77.22万平方米;2020年改造计划数172个,涉及楼栋397栋、居民7018户,涉及改造建筑面积65.28万平方米;2021年改造计划数17个,涉及楼栋31栋、居民640户,涉及改造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项目批复总投资82694.92万元,其中2019年批复概算投资40290.71万元、2020年批复概算投资36454.21万元、2021年批复估算投资59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贴及居民自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存在:年度改造项目未按期开工;项目实施单位未专款专用;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款支付原始凭证不齐全,支付依据不充分;居民自筹电力设施改造资金归集管理不到位;各项目参建单位对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总承包方省设计院集团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监理单位云南同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未整体统筹推进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项目监管合力;三是积极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配套衔接,确保项目发挥效;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协调,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一是隆阳区制定并印发了《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二是组织参建各方核定工程量,逐步完善建设资料及工程款原始拨付凭证,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三是责成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履行各方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