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7-X/2023071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9日至11月30日,对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简称“中心城区指挥部”)负责实施的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的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棚改项目包括青阳片区一期、青阳片区二期、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含0#地块)和廖官园沈官园等5个实物安置房建设项目,北城片区、红庙、火车站片区和下村片区等4个纯货币化安置项目和北城道路、海棠路、青华路、三十米路、升阳路、东城大道、兰蕙路(含兰蕙路新增段)、象山路、文华路等10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省城乡投实施6条,隆城投实施4条。其中隆城投实施的升阳路和青华路已经审计机关审计,本次审计不再关注)。项目账面完成投资1898479.11万元,完成实物安置房建设17735套,建成10条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于2013年9月10日起陆续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11月16日基本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工程结算不实、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合同、未按中标内容签订合同、对项目现场管控不到位、相关结算金额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管控不到位、多列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费用计提不合理 、多付工程价款、北城棚改指挥部存款利息结余、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积极组织整改,同时依法对部分问题进行了移送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中心城区指挥部应督查省城乡投及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项目的环评水保行政许可以及环评水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市政道路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二是中心城区指挥部应积极与保山市人防办就红花一期和青阳一期尚未实施的人防设施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完善人防设施的配建工作。三是在今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四是进一步规范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严格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项目投资相关要求予以确认工程决算价款进行按实结算和调整有关账务,确保会计核算清楚和真实。对交付使用的各项资产加强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资产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心城区指挥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一是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二是对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及财务核算不准确的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余部分将在2023年计划开展的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审计工作结束后一并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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