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30824-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3﹞40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保山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的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清单的市级机构(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布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 制定主体名称 |
市人民政府 | |
1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
2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
3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保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4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保山市中小企业局) |
5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6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保山市外国专家局) |
7 |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8 | 保山市公安局 |
9 | 保山市民政局 |
10 | 保山市司法局 |
11 | 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
12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3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4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15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6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市地方民航发展局、保山市地方铁路发展局) |
17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畜牧兽医局) |
18 | 保山市水务局 |
19 | 保山市商务局(保山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
20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文物局) |
21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中医药管理局、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局) |
22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3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24 | 保山市审计局 |
25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26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知识产权局) |
27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28 | 保山市能源局 |
29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30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31 | 保山市信访局 |
32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33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34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5 | 保山市统计局 |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
36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37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其他市级部门 | |
38 | 保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
39 | 保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40 |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41 | 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42 | 保山市国家保密局 |
43 | 保山市档案局 |
44 | 保山市地震局 |
45 |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 |
46 |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
47 | 保山市国家安全局 |
48 |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
49 | 保山市气象局 |
50 | 保山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
51 |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2 |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