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30825-00039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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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有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依据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2022年1月28日省政府发布2022年稳增长32条措施中,要求各地要按照“一城一策”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保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并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2022年7月11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对《意见》进行研究。

二、 《意见》的目标任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的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土地利用支持。科学合理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商业商务用地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保证金按土地出让起始价20%缴纳,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新出让土地要达到“五通一平”,已出让土地按照规划加快完善项目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做到与房地产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二)优化规划审批。在严格执行“限墅令”要求的前提下,取消对住宅项目低层联排建筑比例的限制。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用,可通过市场化购买方式或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批的方式,将存量商业用房符合条件的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鼓励企业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存量闲置房屋改建(造)或者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严格依法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高效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缓税、退税政策,快速落实“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从严防范风险,坚决打击以虚假和欺骗手段骗取退税、缓税和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五)优化住房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投放,积极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支持“烂尾楼”清理处置和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按揭贷款的支持。同时提出适度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加大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推项目启动。全面实施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七)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在保障分期地块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编制分期规划,对项目开展分期验收、分期交房。

(八)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完善预售资金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定期开展研判工作,精准制定风险化解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可控。

(九)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各级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依法查处散布谣言、恶意宣传炒作等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件执行期限为一年。本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意见》印发之日起30日内要出台适用本地的实施细则或方案。

四、《意见》涉及范围

《意见》适用于保山市规划范围内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五、《意见》执行标准

无强制执行标准。

六、《意见》注意事项

《意见》执行期限为一年,各县(市、区)需根据《意见》出台适用本地的实施细则或方案。

七、《通知》关键词诠释

(一)低层联排建筑。互相拼接的三户或三户以上,共用山墙且层数为1-3层的住宅可视为联排建筑。

(二)“六税两费”。六税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是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八、《通知》惠民利民举措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通过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的控制倍数、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等方式优化公积金贷款条件,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应缴尽缴,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九、新旧政策差异

无新旧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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