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30915-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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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制定和调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调整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方面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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