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1012-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领域补短板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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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医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备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省级评审专家对施甸县中医医院和昌宁县中医医院,结合其书面材料评价、统计信息材料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四个维度的综合评价,充分体现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内涵”的新理念和工作方针,强化全过程管理。2家医院顺利通过等级复审,确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下一步,各中医医院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助推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巩固等级复审成果,努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