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3120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医疗服务价格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 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138 号)等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在完成2023年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评估且符合启动条件的基础上,起草了《保山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ssylbzjjgzck@126.com。
二、将书面意见送至: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并注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0875-221162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