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31213-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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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

2023年11月29日,全国、全省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近5年,三分之一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第四季度,11月16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3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四大安全”监管职责,直接关系人民全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拿出过硬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1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保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保消防委发〔2023〕7号),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任务

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全系统要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安全工作(包括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消防安全),针对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部署企业自检自查,深入企业开展各类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领导、监管人员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眼睛向下再向下,重心向基层倾斜再倾斜,带头深入企业一线排查隐患、解决问题,动真碰硬、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守住安全底线,为元旦、春节创建平安环境,为来年开局打好安全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现场检查,严防事故(特设科负责)

在特种设备安全上,要深化四个专项行(活)动,开展五项重点检查,进行一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

1.深化四个专项行(活)动

一是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围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行为“标准”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对前期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整改“闭环”;二是深化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继续开展电梯风险隐患排查,推进电梯社会共治(粘贴二维码标牌、扫码维保等),督促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扫码充装及数据上传、充装人员资格、气瓶及瓶阀安全再检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查严处违法充装行为和“问题瓶”等;四是深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检查是否设置安全总监、安全员、是否建立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开展五项重点检查

要抓住岁末年初特种设备使用频繁、赶工期、作业人员流动大、甚至使用“非法设备”的季节特点,进行以下5项重点检查。

(1)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对医院、学校、幼儿园、车站、商超综合体、物流园区、举报投诉多的住宅小区等的电梯、锅炉、叉车、承压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检查,注意检查红白喜事场所是否存在非承压锅炉作为承压锅炉使用;

(2)重点检查景区、景点、游乐园的涉旅特种设备安全。包括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安全,重点宾馆饭店电梯安全。严查超检验周期使用、停用状态非法启用、无证操作、“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

(3)重点检查公路、铁路建设工地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严格查处拼装起重机、非法安装起重机械和压力容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投用、使用超检验周期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4)重点检查矿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矿山企业起重机、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施工告知、是否经过监督检验、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进行有效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井下特种设备隐患整治。

(5)检查重点工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应检查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化工企业、熔融金属起吊单位、锅炉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其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周期使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3.进行一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

全面起底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对照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倒查监管计划、监管措施、监管责任落实,回头看《2023年云南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电梯隐患清单》“三张清单”管所列隐患是否得到切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深入反思差距不足,直面问题,排查工作漏洞,补齐工作短板,有效化解监管风险。

(二)持续开展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质量科、认证认可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是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生产许可发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燃气具(灶管阀)、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及时发现并整治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销售旺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当前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3〕65号)精神,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禁、超标、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

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刻吸取山西吕梁市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标志、证书等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扛起防范遏制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是督促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力度,指导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五是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六是深化对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销售非法拼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七是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重点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认真核对每辆电动自行车的CCC证书编号、合格证信息。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监管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王宁书记批示要求,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深刻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加强跟踪督促,提醒指导包保干部按要求开展包保督导,提高问题发现率;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专项治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全面摸排基础上,会同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宣传具有“减肥、降压、降糖、壮阳”等功能的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重点品种风险管控。加强对散装白酒、米线、食糖、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风险管控。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散装白酒、米线三年行动。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整治散装白酒甲醇超标、非法勾兑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着力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持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者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持续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针对岁末年初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高风险项目,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开展禁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误饮醇基燃料、饮用自制泡酒、地方特色食品火烧肉、撒撇等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稳妥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确保药品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底线。(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是强化“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国内省内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督促辖区“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药品风险防控、风险排查,举一反三,细化实化生产经营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是结合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分析,排查“两品一械”委托生产监管“真空”“盲区”风险;排查中药制剂源头质量,以及疫苗、中药注射剂、医用氧、植入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器械质量风险。

三是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三个一线”,严格检查边境一线、乡村一线、旅游一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强化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本系统各单位应组织职工学习《保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保消防委发〔2023〕7号),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发火灾重大事故教训,宣传安全使用电器、燃气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要对单位办公楼、各自家庭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看看有无火灾风险、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消防栓是否有效、疏散撤离通道有无堵塞等。(办公室负责)

2.履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注意履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对所检查的场所、设备、环境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注意查看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堵塞安全疏散通道、违法违规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等,发现一般隐患应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书面通报消防主管部门。(各科室)

3.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进行监督检查。(前面已部署,质量科、认证认可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上下协作联动,各负其责,扣紧责任链条。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纷繁复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股室、所,部署到具体企业,对存在疑问的,报告市局对应科室商讨解答,市级市场监管局相应科室、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督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做到上下联动,职责分明。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不负责任,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却没有跟踪整改和长期只检查不执法、对问题隐患避重就轻等情形,若发生事故的,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领导,改进方法,提升检查质效。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火车头”作用,不能“只说不练”,应采用“四不两直”、约谈、挂牌督办、严格执法等方式开展专业检查,坚决避免无责任心、无专业性的形式主义检查,避免“跑马圈地、虚晃一枪、浮在表面”的检查,要聚焦问题整改,做到隐患消除闭环,切实提高检查质效。

(三)开展督导检查。本次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分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2种,综合督查由挂钩联系县(市、区)局的领导组织实施,督查内容执行省局制定的督查表(见省局通知附件2、3、4),督查时间由挂钩领导在检查规定时限内自定;专项督查由业务科室与分管领导商定,选择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届时通知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参加或交办查出的隐患。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检查信息上报。安排好元旦、春节的值班人员,严格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事故、事件舆情监测和研判,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等检查台账,2024年2月1日前,形成各专项工作总结,报市局对应科室(期间有特殊报送信息要求的,临时通知)。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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