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40411-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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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1.为什么要制定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突发环境事件是指?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3.预案主要规定了哪些方面?

《预案》主要从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6个方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作出详细规定。全面具体地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预案体系,要求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责任。

4.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几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相关要求,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5.谁来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对口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口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包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武警保山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保山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几级?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有哪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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