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020-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普法专栏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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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统一安排部署,以“三个聚焦”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走深走实。一是聚焦制度建设,规范重大项目决策。
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破解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不足、项目投资结构不优等问题;建立了县(市、区)、园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级论证把关项目前期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重大项目审批制度,对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意见,一律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今年1至8月,市级审批投资项目56件,项目审批办结率达100%,不存在“带病建设情况”。二是聚焦项目督办,强化审批事后监管。对全市150个重大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其中84个项目存在资金、用地方面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采取30名市级领导挂钩督办,每月由市项目工作专班通报一次推进落实情况。同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大项目专项检查,坚持项目前期到现场、项目施工到现场、项目竣工到现场,对存在问题通过现场督查、书面督办等方式推动落实。三是聚焦专项整治,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饱和式检查,组织市、县(市、区)两级行业部门先行自查,然后五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在自检自查和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市级又进行重点抽查。在专项整治中,共抽查项目368个,发现主要存在八个方面570个问题清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57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