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119-0085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1-19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16〕217 号 | 浏览量 |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 2 号、3 号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昌水司〔2016〕2 号文件收悉。为加快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同意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 2 号、3 号监控中心建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 2 号、3 号监控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梁晓。
三、建设地点:保山中心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2 号监控中心一幢,建筑面积 879.44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观光通道、监控中心配套设施、控制、消防、监控系统;新建 3 号监控中心一幢,建筑面积 947.68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观光通道、监控中心配套设施、控制、 消防、监控系统。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6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6—2017 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