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40124-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1-24
文号 保发改基础〔2024〕25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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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昌发改投资〔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电力送出线路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牛金林。

四、建设地点

昌宁县鸡飞镇、柯街镇、卡斯镇。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3〕436号)实施。

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220千伏单回路架空输电线路15.388km,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24B1-100光缆两根。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23.1万元,资金来源为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其中自有资金608.81万元,剩余部分向银行贷款。

八、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沙坝光伏发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路径走向的意见。

(二)保山市能源局关于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行业意见的复函。

(三)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路径走向的批复(昌政复〔2023〕110号)。

(四)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3〕35号)。

(五)保山机场关于“大沙坝光伏发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告知函(保机场告字〔2023〕83号)。

(六)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出具的《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4〕05号)。

九、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4〕05号)。

十、有关要求

(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沙坝光伏发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路径走向的意见》已对项目用地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请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该项目跨越省道S234,多处跨(穿)越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以及跨(穿)越民房等其他建构筑物的,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相关规定,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1年内由电网企业完成回购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相关工作。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六)请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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